105年 司法特考 四等 法警(男、女) 行政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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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20230
2033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組 法警
科目 行政法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之規定任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為身心虐
為。違者,依 97 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今 A市轄區內因保母虐待幼兒之事件頻傳,經媒體披露
導致民眾觀感不佳,認為 A市政府執法不力,A市政府乃下令凡保母有虐待幼兒之
行為,經查證屬實者,一律處以法定罰鍰額最高額並公布保母姓名。請以此為例,
說明行政裁量之概念、種類及裁量瑕疵之類型。20 分)
二、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之情形,應如何處理?請就行政程序法及行
政罰法之相關規定,舉例說明之。20 分)
三、甲為公務員,依規定得申領其在學子女之子女教育補助費。甲結婚後,誤以為其妻
前婚姻所生並未由甲收養之子乙亦得由其申報子女教育補助費遂自民國 99 9
起,逐學期申領乙之子女教育補助費,至 105 2 月止計申領新臺幣 30 萬元。
所屬之 A行政機關於 105 3 月間始發現甲不符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資格,遂
105 4 11 日以行政處分書通知甲,其自 99 9 月起即不具申請子女教
育補助費之資格,撤銷各該學期補助之核定,並命甲於函到次日起 30 日內繳還前
所領得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共 30 元。甲服,主 A機關應向行政法院起訴請求,
不得逕作成行政處分命其返還;且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五年,A機關應僅能請求自
105 411 日起回溯五年間之補助費。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30 分)
四、公務員甲因酒後駕車,遭員警查獲,案經移送該管 A市政府交通裁決所處理,裁決
新臺幣 25,000 元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試問:
甲不服此交通裁決 A市政府提起訴願A市政府應如何為訴願決定?10 分)
甲因酒駕事件,年終考績考列丙等。甲對此決定不服,應如何進行行政救濟?(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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