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 司法特考 三等 公證人 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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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018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公證人
科目 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債權人大明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判命債務人大中應拆除坐落 A
(下稱系爭土地)「現有地上物」及返還系爭土地之確定終局判決為執行名義,
聲請臺中地院民事執行處為上開執行,大中抗辯系爭土地上原有地上物業於判決確
定後滅失,伊另在系爭土地上建造「現有地上物」,臺中地院司法事務官及該院法官
先後裁定駁回大明強制執行之聲請及異議,大明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
中高分院)提起合法之抗告,臺中高分院嗣將原裁定廢棄,並諭知大明強制執行之
聲請應予准許。請說明臺中高分院之裁定是否妥適?(25 分)
二、債權人乙以普通債權額新臺幣(下同)80 萬元之執行名義,聲請就債務人甲所有之
不動產查封拍賣,丙於民國 105 55日以 60 萬元拍定得標,惟因未依限繳足價
金,執行法院遂定期再拍賣上開不動產,於同年 77日由丁以 50 萬元拍定得標,
惟戊以普通債權額 40 萬元之執行名義,於同年 66日具狀聲明參與分配。則執行
法院應如何分配上揭拍賣所得價金?學說或實務上如有不同意見,請一併加以申
論。25 分)
三、德商甲公司將在德國製造之含有愛滋病毒及其他傳染病毒之血漿凝血因子濃縮劑,
販售至我國。今年 5月,我國國民乙、丙、丁發現因使用上述商品導致罹患愛滋病
及肝炎等傳染病,遂到我國法院對甲公司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並主張本案
應適用德國之法律。甲公司雖不爭執侵權行為之成立,惟認為關於準據法之選定應
優先考量法庭地之公序良俗,而應以法庭地法即中華民國法律為本件侵權行為之準
據法。假設我國法院有管轄權,試討論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25 分)
四、中華民國國籍之甲與乙在 A國度假小島結婚,並同時書面約定其夫妻財產制適用 A
國法律。兩人返臺後仍定居高雄,嗣因甲個人經商之債務,其夫乙是否需負責任產
生爭議,蓋依 A國之夫妻財產制中有關夫妻債務之清償,與我國之共同財產制相同。
甲、乙在我國法院訴訟,假設我國法院有管轄權,試討論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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