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
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
海 岸 巡 防 人 員 及 移 民 行 政 人 員 考 試 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一庭法官張甲承辦某一民事訴訟事件,為慎重處理該訴訟事
件,張法官分別命辦事法官李乙、司法事務官王丙以及法官助理趙丁等三人,辦理
該訴訟事件相關事務,試依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說明辦事法官、司法事務官及法
官助理處理該訴訟事件的事務權限內容。(25 分) 
二、試依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甲於法院開庭後因心生不滿,於法庭庭訊結束後仍不願離去,致無法關閉法庭。
法警為維護法院內安全,以強制方式將甲抬離現場,是否在其執行職務範圍?並
說明其職掌事務權限。(12 分) 
法院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
人到庭,行準備程序,該程序處理之事項,係由何職務之人負責?並說明其職掌
事務權限。(13 分) 
三、我國現行法中,司法院院長與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有無司法行政監督權?其
司法行政監督權範圍為何?(25 分) 
四、試分述司法院因應業務需要,調候補法官至地方法院擔任辦事法官與法務部調候補
檢察官至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辦事檢察官之職務範圍。(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