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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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例之法律效力為何?我國法院組織法於民國108年修正前後,對於判
例有何不同的規定?(25分)
二、依法院組織法及「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事務官事務分配要點」之規定,
檢察官得指揮檢察事務官處理何種事務?(25分)
三、何謂司法警察?何謂法警?法警之職務為何?(25分)
四、我國於民國109年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依該法規定,何種案
件應適用該法之國民參與審判?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之範圍、權限及方式
為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