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觀察與回饋服務申請表
申請日期:民國年月日
申請教師 | 職稱 | 單位 | |||||||
連絡電話 | 分機 | ||||||||
希望觀察 之課程 | 節次 | 時間 | |||||||
希望觀察 之內容 (可複選) | □課程設計與規劃 □教材製作與運用 □教學策略與方法 | □協助學生解決學習問題 □教學技巧與課室表現 □其他 | |||||||
觀察教師 (可複選) | |||||||||
觀察方式 | □由觀察教師前往課堂做實地觀察。 □以錄影、錄音器材記錄教學表現,觀察教師依據影音檔案為教學觀察。 | ||||||||
其他事項 | |||||||||
申請教師 簽名 | 教學卓越中心 |
教學觀察與回饋服務說明
一、目的:為鼓勵教師發展教學專業能力,經由對教師實際教學的直接觀察並客觀記錄教師的真實表現,然後透過回饋會談,肯定和改善教學者的教學表現,有效地支持、協助、輔導教師改善工作表現,確保學生的學習權益。
二、對象:本校專、兼任教師。
三、觀察教師:本校教學知能輔導團成員、教學優良或資深教師。
四、申請程序:申請教學觀察與回饋服務之教師應檢具「教學觀察與回饋申請表」向教學卓越中心提出申請。
五、運作方式:由教學卓越中心將依據申請教師之需求,安排1至數名觀察教師對申請者進行教學觀察與回饋。
(一)觀察前會談:觀察教師於實際觀察申請者的課堂情況前,應事先與申請教師進行觀察前會談,以確實瞭解其教學脈絡與進行教學觀察時的重點。
(二)教學觀察:
1.觀察教師對教學者的教學表現做有組織、有系統、客觀、具體的描述。
2.以錄影、錄音器材客觀記錄教學者的教學表現,觀察教師依據影音檔案為教學觀察。
(三)回饋會談:
1.觀察教師提出觀察事實的記錄,以良好的發問技巧以及耐心,引出申請教師的意見、感受及推論,並告知申請教師的教學優點和待改善的地方。
2.觀察教師在尊重申請教師專業自主權的前提下,可鼓勵其自行提出改進目標、方法及策略,或提出若干建議供申請教師參酌。
六、保密協定:教學觀察與回饋內容如涉及個人穩私,應遵守相關保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