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風險類
型風險指標
三
家庭關
係衝突
或疏離
致有福
利需求
(1) 家庭成員組成複雜致家庭成員有安全疑慮
1.主要照顧者離婚、失婚後與他人同居,且頻繁更換同居人
2.與非親屬關係同住人口眾多
3.同住之家庭成員具藥酒癮者等偏差行為,間接影響家庭日常生活
(2) 親密關係不協調或衝突(未達家庭暴力程度) 致家庭成員身心健康堪慮:
1.主要照顧者與夫妻、同居人、伴侶間經常發生口語衝突、冷戰或其他事件,致影響家庭成員日常生活情
事
2.經社工評估如為親密關係暴力,應依相關法令通報。
3.主要照顧者出現危險的舉動或衝突或劇烈爭吵,以致可能波及兒少,但無意傷害兒少或無意使兒少成傷
(3) 家庭成員關係不協調或衝突(未達家庭暴力程度)致家庭成員身心健康堪慮:
家庭成員(如親子、手足、代間關係)中時常劇烈爭吵、有帶年幼子女與人同居、或有離家出走之念頭,以
致可能波及兒少,但無意傷害兒少或無意使兒少成傷
四 兒少發
展不利
處境致
有特殊
照顧或
福利需
求
(1) 具有特殊照顧需求之兒少
如: 發展遲緩兒童、身心障礙兒少、罹患重大疾病
兒少
(2) 主要照顧者資源或教養知能不足:
1.失親、無依或無人照顧
2.主要照顧者缺席
3.主要照顧者有自殺、精神疾病、酒藥癮等情形,因資源匱乏或資源不足,無力提供兒少基本生活所需或
無法協助兒少發展所需資源
4.未成年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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