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請假辦法(含七種假別及申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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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04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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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請假辦法
112.06.26 54次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
112.08.04 發布修正第111
完整修正歷程詳條文末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為處理學生請假事宜,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生之請假類別分為病假、生理假、心理健康假、事假、喪假、公假
及產假七種。
第三條 學生因病不能上課,應於當日向授課老師請病假,並於三日內提出申請;
其請假期間逾三日者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向授課
老師請假,並經系主任(所長)核准;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應再
經學務長核准。
第三條之一 學生因生理期不適,得於當日向授課老師請生理假,無須檢附證明文
件。生理假每月以一日為原則。
第三條之二 學生因心理不適或精神狀況不佳,致上課有困難時得於當日向授課
老師請心理健康假無須檢附證明文件心理健康假每學期至多三日
第四條 學生因重大事故不能上課,應預先向授課老師請事假;其請假期間逾三日
者,應檢具家長證明書或其他證明文件,向授課老師請假,並經該系主任
(所長)核准;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應再經學務長核准。
第四條之一 學生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兄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
的而同居之親屬喪亡者,得請喪假。
學生配偶之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兄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而同居之親屬喪亡者,得請喪假。
依前二項規定請假者,應檢具訃文或死亡證明書;因以永久共同生活
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喪亡而請喪假者,並須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第五條 學生因生產不能上課,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向系主
任(所長)請產假;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並應經學務長核准。
前項情形,系(所)應於系主任(所長)核准學生產假後三日內通知請假
學生之導師及授課老師。
學生無法親自辦理第一項請假手續時得以電話書信或託人先向系(所)
報備,並於報備翌日起二週內補辦請假手續。
第六條 依前條規定請假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
娩後;於分娩後,自分娩翌日起給予娩假八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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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學生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預先向授課老師請公假;其請假期間逾三
日者,並應經該系主任(所長)核准;其請假期間達十五日以上者,應再
經學務長核准:
經選派代表參加國際活動有政府機關或相關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二、經選派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有相關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三、經學校選派擔任公務,有主任以上單位主管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四、有關兵役事項,有兵役單位之證明文件者。
五、具原住民族身分,依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公告之所屬族群歲時祭儀,
並檢附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所開具證明其族別之文件者,
得申請放假一日。
六、基於法定義務出庭作證或擔任國民法官,有相關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
者。
參加其他校外活動有主辦單位之證明文件經一級單位主管核准者
依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申請公假者,如無相關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
應先請選派單位或業務主管單位擔任公假證明人,進行線上證明及簽核後
再向授課老師請假。
第八條 學生於本校期末考試期間不得請假。但因公或因急病、分娩、近親喪亡或
臨時發生不可抗力之變故,而不能參加期末考試者,應依以下方式辦理請
假:
一、因公者,依前條公假規定辦理。
二、因急病或分娩不能參加考試者,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
急診或分娩證明書辦理請假手續。
三、因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兄弟姊妹或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
同居之親屬喪亡,因配偶之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兄弟姊妹或以永久
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喪亡或因臨時發生不可抗拒之變故不
能參加考試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請假手續。
學生依前項請假者,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期末考試結束日翌日起五日內
辦理之;因特殊原因逾期請假者,授課老師、系主任(所長)如准假,應
另敘明理由。
第一項所定請假,應經授課老師、系主任(所長)核准後,再向生活輔導
組、醫學院學務分處辦理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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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學生因重病或重大事故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得以電話、書信或託人於
規定期日內先向授課老師報備,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學生依前項報備如無法與授課老師取得連絡者,得經系主任(所長)簽署
證明後,向授課老師補辦請假手續。
第十條 學生因特殊事故未能依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之期日辦理請假手續
應於缺席日起七日內檢具證明文件並敘明遲延原因,補辦請假手續。
第十一條 學生未依規定請假或請假未經核准而缺課者,以曠課論。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完整修正歷程
038.03.11 40次行政會議通過
073.01.24 1430次行政會議通過
079.08.23 1701次行政會議通過
079.11.06 1711次行政會議通過
080.01.15 1719次行政會議通過
088.03.02 2094次行政會議通過
092.05.27 2294次行政會議通過
094.12.06 2412次行政會議通過
095.12.26 2461次行政會議通過
099.11.16 2646次行政會議通過
100.03.08 2660次行政會議通過
102.12.03 2789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6.30 40次學生輔導委員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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