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進修部學生請假規定
101.02.21 100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教務會議進修部部務會議通過
101.08.28 101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教務會議進修部部務會議通過
104.11.17 104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教務會議進修部部務會議通過
106.05.02 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107.05.29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109.11.17 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112.O5.18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壹、 夜間班適用:
一、 本請假規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本校「學則」、
「學生請假申請規則」、「學生操行考查辦法」暨進修部實際狀況訂定本
請假規定。
二、 凡本校進修部學生(含至本部修課之學生),如因故不能到校者,依本規定
辦理請假手續。
三、 一般規定:
(一) 請假區分為:事假、病假、公假、喪假、孕(陪)產假(產前假、分娩
假、流產假、陪產假、子女照顧假)、生理假、婚假、原住民族歲時祭
儀假、專案假別等九種。
(二) 學生缺席經請假手續完成請假者為缺課,未完成請假者為曠課。
(三) 請假依照規定於「學生管理系統」填寫請假單,假單初步核准權責為導
師。請假日數3日以內由導師核准;4日由學務組組長核准;5日以上由
進修部主任核准,須依規定檢附相關之有效證明文件(自行掃描檢附)。
(四) 請假手續需於請假日之次日起算7天內完成,逾期不予受理,遇國定或
例假日順延。若有其他需要時,得依個案方式處理之。
(五) 學生於期中、期末、畢業考試期間因故不能參加考試時,不適用線上請
假,需以紙本為之;應填具「考試專用請假單」,並檢附相關之有效證
明文件辦理請假;假單經由授課教師、導師、系(科)主任初核後,送學
務組長、註冊組長,經進修部主任核准,方可依本校考試補考相關規定
辦理補考。「考試專用請假單」可由進修部首頁自行列印或向學務組索
取。
(六) 學生任一科目曠、缺課總節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總節數三分之一時,不
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且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七) 在扣考前,按學生請假規定辦理;扣考後或專案退選後之曠缺課節,不
再核算。
(八) 週會時間、防火逃生疏散演練、班級幹部講習、新生始業輔導等活動係
屬重大集會或其他經主管核定之重大活動情事(不含班會)之請假,不適
用線上請假,需以紙本為之;應填具「學生特殊請假用請假單」,並檢
附相關之有效證明文件辦理請假,由業務經辦人核准,並經學務組完成
登錄後方為有效之請假單。「學生特殊請假用請假單」可由進修部首頁
自行列印或向學務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