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空中大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本校76年1月8日第14次行政會議通過
教育部76年2月26日台(76)社字第07918號函准予備查
本校78年12月19日第101次行政會議修正第3、6~7、10~12條
教育部79年1月31日台(79)社字第4082號函准予備查
本校81年12月18日81空大教字第3979號函修正第10條
教育部82年1月14日台(82)社字第02352號函准予備查
本校84年4月18日83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第6條
教育部84年6月12日台(84)社字第027016號函准予備查
本校85年9月17日第190次行政會議修正第1條及第2條
教育部85年11月1日台(85)社(一)字第85094288號函備查
本校89年12月26日89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第3567912條
教育部90年2月27日台(90)社(一)字第90017568號函准予備查
本校101年6月26日100學年度第7次教務會議修正增列第11條
教育部101年7月17日臺社(一)字第1010130328號函准予核定
本校101年12月4日101學年度第3次教務會議修正
教育部101年12月21日臺社(一)字第1010243421號函准予核定
本校105年12月6日105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
教育部106年1月5日臺社(一)字第1050185579號函備查
本校108年4月30日107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修正第3~5、10條
教育部108年7月8日臺教社(一)字第1080085749號函備查
本校109.9.29 10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第7、13~14條
教育部109年11月19日臺教社(一)字第1090160740號函備查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二十條及國立空中大學學則第二十條規定訂定
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全修生、選修生及附設專科部學生。
第三條 學生成績考查之評量方式得採作業、個案研究、問題解答、讀書心得、小組討
論報告、參訪報告、紙筆測驗、線上測驗等方式為之。
基於教學需求,與前項規定不同之評量方式,應由開課學系於課程開設期限內
提報校級課程及教學策劃委員會議(以下稱校課策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四條 學生平時成績之考查,視教學需要就下列內容評定之:
一、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之各項評量方式。
二、學習參與。
三、數位學習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