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湖國小定期評量出題注意事項
請老師詳閱下方注意事項,期使定期評量順利進行,感謝您的配合!
一、試卷抬頭統一如下:
新竹縣新湖國小 113 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評量 ○○科試卷 ○年__班__號 姓名:
二、紙張大小為 A3,字體用標楷體,字體大小及是否加注音符號,須配合學童年段,
以適宜閱讀為原則。因素養題須至少 2題,故試題版面不限一張雙面兩頁。
三、試卷格式請至【0-24 註冊組公告區/0 定期評量試卷格式資料夾】下載統一格式,
下載後請修改第 1頁頁首+頁尾及第 2頁頁尾的【年級科目】即可,其他版面設定
請勿更動。
四、總分以 100 分為限,若有改變時應讓老師、學生了解計分方式。
請於各大題標示配分,例如:是非題:(每題 2分,共 20 分)
五、老師應依教學內容設計命題,坊間出版社之試題或命題光碟可參考,
但不得直接使用。
六、答題形式宜多元,題目難易程度應具鑑別度,避免題目過難或過易。
七、考前勿直接複習試題,所有練習題應避免洩題之可能性。
八、命題老師應注意試題安全防護並負保密之責,在考前勿將試題影印給其他人留存。
九、使用個人電腦,應有保密措施,若使用學校公用電腦出題,離開電腦前,應確認試
題檔案全部清除,列印試卷時也要確認沒有遺留在影印機上。
十、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加強評量審題之嚴謹流程,
具體落實評量命題之審題機制,並秉持公正客觀之原則,避免爭議性考題。
十一、評量後一週內將試卷電子檔上傳至註冊組上傳區,檔案名稱統一如下:
學年度-學期-段考別-年級-科目 【例】113-2-2-1-國
十二、依據本校學生成績評量實施注意事項:
1. 定期評量成績佔百分之四十,平時評量成績占百分之六十。
2. 七大學習領域之學期總平均成績,為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各該領域每週
學習節數,所得總和再以每週學習領域總節數除之。
3. 本校學生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未達及格基準者,應即時施以補救教學,並建立
補行評量機制,於次學期開學兩週內完成補行評量。
4. 學校辦理學生定期評量時,對於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得補行評量,並於成績結
算前完成。無故缺考者,不得再補行評量,其成績以零分計算。(詳細規定請參
閱註冊組公告區)。
十三、成績評量預警、輔導、補救教學相關措施實施注意事項:對於定期評量成績不及
格學生,請即時進行預警、輔導及補救措施(詳細規定請參閱註冊組公告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