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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上網(網址:http://cap.ntnu.edu.tw)填報個別報名表資料,
考生報名相片應使用 105 年11 月(含)以後拍攝,以正面頭部及肩膀
頂端五官近拍清晰脫帽淺背景彩色相片電子檔。相片模糊不清、規格
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須更換後始准報名。於確認個人資料無誤後,
以白色 A4 規格紙張單面列印個別報名表,並於指定位置黏貼國民身分
證影本(含正反面)或浮貼戶口名簿影本。
② 考生務必於 106 年3月16 日(星期四)至 3月18 日(星期六)個別
報名期間,攜帶應繳資料(詳見下表)親自至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國
立基隆高級中學),現場繳交資料及報名費(持國外及大陸學歷認證
之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免繳報名費),經考區試務主辦學校審查完畢,
始完成個別報名程序。
③ 考區試務主辦學校採現場審件,並於個別報名現場設置電腦及印表機
供考生修正報名資料。
(2)報名應繳交資料
106 年3月16 日(星期四)至 3月18 日(星期六)
每日 8:00~12:00、13:30~17:00
(1) 繳驗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2) 網路列印之個別報名表。
(3) 報名費(持國外及大陸學歷認證之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
免繳報名費)。
(4)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
正本、影本各 1份,正本驗後發還。
(5) 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同個別報名表通訊地址),並各
貼足新臺幣 32 元郵票之一般中式 12K 標準信封,長 23
公分、寬 12 公分 2個,以便寄發准考證及成績通知單。
備註:
A. 相片長寬比例約為 4:3,相片尺寸建議為全彩 600×450 像素以上,
解析度為 300DPI 以上(若原圖尺寸較小或解析度較低,會影響相片
輸出品質)。相片檔案規格:*.BMP、*.JPG、*.TIF 或*.PSD。
B. 各類特殊身分考生於各項入學管道報名時,再行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以供審核。
C. 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其他因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
試者,得申請特殊應考服務,申請時應附「基隆考區 106 年國中教
育會考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詳簡章)。
D. 考區試務主辦學校應邀集身心障礙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特殊教育
相關專業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前項申請案,並於
審查後通知考生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