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起學測考試說明總論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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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說明
107 學年度起適用-
中華民國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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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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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說明
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考科,旨在測
驗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的基本學科能力,是大學校系初步篩選學生的門檻。自民國
83 年開辦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與教育政策的變化迭有調整民國 107 年開始
配合教育部 103 626 日同意辦理招聯會所報之「大學招生及入學考試調整方案」
語文寫作能力測驗正式獨立施測、學測國文與指考國文改為全部選擇題;學測國文、學測
英文增加測驗範圍至第五學期。又,依據招聯會 104 326 103 學年度第 2次會員
大會通過教育部 104 427 日核定之 107 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自 107
年度起學科能力測驗國文(含國語文寫作,惟國語文寫作分節施測)」,本中心規劃:自
107 年起學測國文包「國文(選擇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指考國文全卷為選擇題。由於學測國文、學測英文的測驗內容有所調整,而有本次考試說
明修訂公布。
再者,學測係依據高中課程綱要命題,107 學年度起學測國文(選擇題)依據101
課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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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英文依據99 課綱命題
2
學測數學測自然依99 課綱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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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社會考科地理公民與社會部分則依據99 課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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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學測社會考科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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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起學測國文和學測社會歷史部分本應依據自 104 學年度正式實施之「修正『普通高級中學
課程綱要』國文課程綱要」(簡稱101 課綱微調」103 210 日發布)命題,唯教育部於 105 5
31 日正式公告廢止「101 課綱微調」,並自 105 學年度起回復實施「101 課綱」(於 100 714
發布)而國文科的101 課綱微調」101 課綱」內容差異極微 107 學年度起學測國文仍依據101
課綱」命題。
2
教育部於民國 97 124 日發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之「英文課程綱要」,並自 99 學年度由高
中一年級逐年實施;簡稱「99 課綱」。
3
教育部於民國 102 731 日發布「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基礎
球科學學科綱要」,並自 103學年度由高中一年級逐年實施簡稱99 課綱微調」本中心已於民國 104
930 日公告「99 課綱微調數學與自然領域(106 年開始實施)學科能力測驗暨指定科目考試考試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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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起學測社會考科本應依據自 104 學年度正式實施之「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
地理、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簡稱101 課綱微調103 210 日發布)教育部於 105
531 日正式公告廢止101 課綱微調」並自 105 學年度起地理公民與社會回復實施99 課綱」97
124 日發布),歷史回復實施「101 課綱」(100 527 日發布)。
唯對 104 9月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而言,地理、公民與社會二科在高中一年級有「99 課綱」與「99
課綱微調」版教科書並存的情況,高中二年級以後的課程與考試則以99 課綱」為依據。是以 107 年學
測社會考科之地理民與社會部分的測驗內容高一部分將以微調前後課綱並存的內容為命題範圍
高二部分則以 99 課綱高二課程內容為命題範圍。
總說明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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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1 課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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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成績採級分制,用於大學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入學,以及科技校院申請入
學等招生管道。
為使各大學校系、高中教師、考生及各界了解學測因應 107 學年度起大學入學考試的
調整,以下說明學測之測驗目標、測驗時間、測驗範圍、題型以及「一綱多本」的命題方
式。
壹、測驗目標
學測的測驗目標分為四方面:
一、測驗考生是否具備高中生應有的基本學科知能
二、測驗考生是否具備接受大學教育應有的學科知能
三、測驗考生能否結合生活知能及整合不同領域的學科知識
四、測驗考生是否具備理解及應用學科知識的能力
貳、測驗時間
測驗時間除國文(選擇題)國寫各為 80 分鐘外其餘各考科均為 100 分鐘未來配
合實際需要,可作適度調整。
參、測驗範圍
現行學測的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考科,其中,國文考科
含國文(選擇題)、國寫;社會考科的內容包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自然考科的內
5
104 學年度部分高中的高一歷史採用依據「101 課綱微調」編撰之教科書,107 學年度學測及指考相關考
試命題作業,將根據「臺教授國部字 1050051018 函」辦理。詳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課
綱微調專區/普通高級中學社會領域(歷史科)課綱微調出題閱卷原則。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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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社會、自然考科結合不同學科的設計,旨在考察考
生綜合運用這些學科內容的能力。
國文(選擇題)、英文考科測驗範圍分別以 101 課綱99 課綱為依據包括高一至高
三上學期必修課程。社會考科歷史部分測驗範圍以 101 課綱為依據,社會考科地理、公民
與社會部分測驗範圍以 99 課綱為依據,數學與自然考科測驗範圍以 99 課綱微調為依據,
包括高一、高二必修課程99 課綱微調中數學及物理的高二課程分為 AB版,且 B
包含 A版。
自民國 107 年開始施測的學測各考科測驗範圍如表一(詳見 107 學年度起適用之學測
國文考科英文考科考試說明99 課綱微調學測數學考科自然考科考試說明99 課綱/
101 課綱社會考科考試說明)。
表一、學測各考科的測驗範圍
考試科目
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高三上學期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高三上學期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二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自然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A、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肆、題型
學測以電腦可讀的題型為主,例如:選擇題(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英文考科
另有非選擇題;國寫的題型則全為非選擇題。
各考科試題之詳細計分方式請該科試題本作答說明國文選擇題寫成績各
占學測國文總成績一半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民與社會三科比例相。自
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部分分全部計分第貳部分則是答對一定比例即得滿國文
(選擇題)國寫與英文試卷架構與題型配,請閱預定於民 106 630 日公
布的參考試數學考科與自然考科之試卷架構與題型配置示例參閱於民國 105 9
30 日公布的參考試卷社會考科參閱已於民國 103 930 公布參考試卷。
總說明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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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高中教材開放編輯各科均有多種版本「一綱多本」「一綱多本」的情形下
各考科的命題將以課程綱要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
為配合學校教學,在命題設計上,各試題將提供作答的資訊,作為考生答題的參考。
惟考生需具備該科基本的知識及能力,方能了解所提供的資訊。為避免因用詞或使用的符
號不同而造成爭議試題中所用到的非通用專有名詞將在試題本上予以適當說明或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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