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測考試說明(適用101及99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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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學科能力測驗
考試說明
(國文考科及社會考科歷史部分適用於
101 課綱,其餘各考科適用於 99 課綱)
中華民國 10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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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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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國文考科及社會考科歷史部分適用 101 課綱,其餘各考科適用 99 課綱)
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考科,旨在測
驗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的基本學科能力,是大學校系初步篩選學生的門檻。自民國
83 年開辦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的變化迭有調整民國 104 始,因 101
年度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課程綱要與歷史課程綱要(簡稱101 課綱」
1學測國文考科社會考科歷史部分的測驗內容隨之調整而有本次考試說明之修訂公布。
學測英文、數學、自然三考科與社會考科地理、公民與社會部分,仍將沿用 99 課綱命題。2
學測各科測驗範圍以高一及高二之必修課程綱要為準,考生五科都必須應考,成績均
採級分制,可用於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大學考試入學,及科技校院申
請入學等招生管道。
為使各大學校系、高中教師、考生及各界了解學測因應 101 課綱所作的調整,以下說
明學測之測驗目標、測驗時間、測驗範圍、題型以及「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壹、測驗目標
學測的測驗目標分為四方面:
一、測驗考生是否具備高中生應有的基本學科知能
二、測驗考生是否具備接受大學教育應有的學科知能
三、測驗考生能否結合生活知能及整合不同領域的學科知識
四、測驗考生是否具備理解及應用學科知識的能力
1 教育部分別於民國 100 527 日及 714 日公布修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之歷史課程綱要與
國文課程綱要部分,自 101 學年度由高中一年級逐年實施。
2 99 學年度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於民 97 124 日發布,本中心已於民國 100 930
日公告「99 課綱學科能力測驗暨指定科目考試各考科考試說明」,另於民國 101 928 日公告「99
課綱學科能力測驗暨指定科目考試各考科參考試卷」。
總說明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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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測驗時間
測驗時間除國文考科為 120 分鐘外,其餘各考科均為 100 分鐘。未來配合實際需要,
可作適度調整。
參、測驗範圍
現行學測的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五考科,其中社會考科的
內容包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自然考科的內容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
社會、自然考科結合不同學科的設計,旨在考察考生綜合運用這些學科內容的能力。
國文考科與社會考科歷史部分測驗範圍以 101 課綱為依據其餘各考科測驗範圍以 99
課綱為依據,包括高一、高二必修課程。自民國 104 年開始施測的學測各考科測驗範圍如
表一(詳見 101 課綱學測國文考科、社會考科歷史部分考試說明,以及 99 課綱各考科考
試說明)
表一、學測各考科的測驗範圍
考試科目
國文* 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 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 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 A
社會* 高一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高二必修科目歷史、必修科目地理、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自然*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
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
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 A、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
: * 國文考科和社會考科歷史部分依101課綱命題,其餘各科依據99課綱命題。
* 自然考科之測驗範圍皆屬於高一、高二必修課程。
學科能力測驗考試說明 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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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題型
學測以電腦可讀的題型為主,例如:選擇題(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國文、英
文考科另有非選擇題。
各考科試題之詳細計分方式請見該科試題本的作答說明。社會考科中的歷史、地理、
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所占比例相當。自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部分,第壹部分全部計分;第
貳部分則是答對一定比例即得滿分。至於國文考科與社會考科之試卷架構與題型配置示
例,請參見預訂於民國 103 930 日公布的參考試卷。其餘各考科則請參閱已於民國
101 928 日公布的 99 課綱各考科參考試卷。
伍、「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高中教材開放編輯各科均有多種版本「一綱多本」「一綱多本」的情形下,
各考科的命題將以課程綱要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
為配合學校教學,在命題設計上,各試題將提供作答的資訊,作為考生答題的參考。
惟考生需具備該科基本的知識及能力,方能了解所提供的資訊。為避免因用詞或使用的符
號不同而造成爭議試題中所用到的非通用專有名詞將在試題本上予以適當說明或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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