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人員費用支給標準表
單位:新臺幣元
博士班研究生 | 碩士班 研究生 | 大 專 學 生 | 講師級 | 助教級 | |
未獲博士候 選人資格者 | 已獲博士候 選人資格者 | ||||
最高以不超過30,000元為限 | 最高以不超過34,000元為限 | 最高以不超過10,000元為限 | 最高以不超過6,000元為限 | 6,000元 | 5,000元 |
說明:
表列數額為每計畫、每人每月支給兼任人員費用標準。計畫主持人得依實際約用兼任人員之工作內容、專業技能、預期績效表現等因素,於標準內核給兼任人員費用。
於專題研究計畫中,已擔任任一類計畫人員(專任人員、兼任人員、臨時工)者,不得再擔任同一計畫之其他類人員。
專任人員不得擔任其他專題研究計畫之兼任人員、臨時工。
專任人員薪資參考「佛光大學專任人員薪資表」,臨時工時薪依「佛光大學助學工讀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第(九)款規定,首次聘任參與計畫執行之研究人員,應於起聘日起三個月內,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相關證明文件送研發處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