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學者提昇國際影響力
申請書
一、基本資料: 申請條碼:【 】
申請案歸屬 | ¨自然處¨工程處¨生物處¨人文處¨科教處 | |||||||
申請機構/系所(單位) | ||||||||
主持人姓名 | 職 稱 | 身分證號碼 | ||||||
申請案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補助期間 | 自民國年月日起至民國年月日 | |||||||
歸屬學門 | 學 門 代 碼 | 學 門 名 稱 | ||||||
補助事項 (單選) | 擔任重要國際學術組織理事、監事或執行委員、國際學術期刊主編或副主編等重要學術職位,參與相關學術活動所需之相關經費: ¨1.擔任重要國際學術組織重要學術職位 請填國際學術組織及學術職位名稱: ¨2.擔任重要國際學術期刊重要學術職位 請填國際學術期刊及學術職位名稱: (請注意:僅得勾選一項補助事項;請填列國際學術組織或期刊中英文全名,以及學術職位名稱全稱,並須檢附主持人已擔任該國際學術組織、國際學術期刊重要學術職位及其任期起迄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 |||||||
連絡人 | 姓名:電話:(公)(宅/手機) | |||||||
通訊地址 | ||||||||
傳真號碼 |
主持人(申請人)簽章:日期:
表IP001
二、申請補助經費:
(一)將本申請書之第四項(表IP004)、第五項(表IP005)、第六項(表IP006)所列費用個別加總後,分別填入「專、兼任助理酬金及臨時工資」、「參與國際學術組織年費」、及「國外差旅費」欄內。
(二)管理費為申請機構配合執行本計畫所需之費用,其計算方式係依本會規定核給補助管理費之項目費用總和及管理費補助比例計算後直接產生,申請人不須填寫「管理費」欄。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執行年次 補助項目 | 第一年 (___年___月~ ___年___月) | 第二年 (___年___月~ ___年___月) | 第三年 (___年___月~ ___年___月) |
業務費 | |||
1.專、兼任助理酬金及臨時工資 | |||
2.參與國際學術組織年費 | |||
國外差旅費 | |||
管理費 | |||
合計 |
表IP002
三、主要研究人力:
類別 | 姓名 | 服務機構/系所 | 職稱 | 在本申請案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每週平均投入 工作時數比率(%) |
主持人 |
※註:每週平均投入工作時數比率係填寫主持人每週平均投入本案工作時數佔其每週全部工作時間之比率,以百分比表示(例如:50%即表示主持人每週投入本案工作之時數佔其每週全部工時之百分五十)。
表IP003
四、專、兼任助理酬金及臨時工資:
(一)主持人因擔任重要國際學術期刊主編或副主編等重要學術職位,需助理人員協助執行期刊編輯業務,得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規定,申請本項費用。
(二)類別/級別欄請依專任助理(含碩士、學士、三專、五(二)專及高中職)、兼任助理(含博士生、碩士生、大專學生、講師及助教)及臨時工等填寫。
(三)專任助理及兼任助理之每月工作酬金標準,不得超過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及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之規定。
(四)申請專任助理者,除依工作月數填列工作酬金及至多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外,須另填列投保勞保及健保之「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於線上填列工作酬金時,系統會自動列入勞、健保費)。
(五)請分年列述。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一)專任助理、講師及助教級兼任助理、臨時工資 | ||||||
類別/級別 | 人數 | 姓名 | 工 作 月 數 | 月支酬金 (含勞健保費) | 小計 | 請述明:1.最高學歷2.曾擔任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之經歷3.在本案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合 計(一) | ||||||
(二)博士班研究生、碩士班研究生及大專學生兼任助理 | ||||||
級別/姓名 | 人數 (1) | 每人每月單元數(2) | 獎助月數(3) | 小計(4)= NT$2000×(1)×(2)×(3) | 在本案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 |
合 計(二) | ||||||
總計(三)=合計(一)+合計(二) |
表IP004
五、參與國際學術組織年費
(一)主持人參與申請書所述之重要國際學術組織得申請本項費用。但每年以補助主持人參與一個國際學術組織之個人年費為限,且不補助終身會員或永久會員費用。
(二)請詳述參與之國際學術組織名稱、性質及預估經費。請注意與基本資料表(IP001)所填寫之國際學術組織名稱須一致。
(三)請詳述主持人於國際學術組織中已經擔任之學術職務,以及所繳年費之性質。
(四)請將所列各項費用換算為新台幣(元),並註明估算匯率。
(五)請分年列述。
表IP005
六、國外差旅費
(一)主持人因擔任重要國際學術組織理事、監事或執行委員、國際學術期刊主編或副主編等重要學術職位,必須出席該組織或期刊召開之會議,得申請本項費用。
(二)請詳述主持人預定參加之會議之性質、目的、預估經費、天數及地點。
(三)請詳述主持人於會議中擔任之職務及任務、出席會議之必要性以及預期成果等。
(四)請詳述主持人近三年參加國外舉辦之國際學術會議論文之發表情形(包括會議名稱、時間、地點、發表之論文題目、補助機構,及後續收錄於期刊或專書之名稱、卷號、頁數、出版日期)。
(五)請將所列各項費用換算為新台幣(元),並註明估算匯率。
(六)請分年列述。
表IP006
七、中英文摘要:請就本申請案內容作一概述,並自訂關鍵詞。
(一)中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二)英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表IP007
八、規劃內容(1.以中文或英文撰寫,20頁以內;2.須檢附主持人已擔任該國際學術組織、國際學術期刊重要學術職位及其任期起迄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
(一)背景-請詳述本案所涉及之國際學術組織、國際學術期刊之背景資訊、學術重要性及對國內學術研究發展之助益。
(二)目的-請條列詳述本申請案之目的。
(三)請詳述主持人已擔任該國際學術組織、國際學術期刊之重要學術職務之工作內容、學術價值、實質功能及其影響力。
(四)推動方法、進行步驟及執行進度,請分年列述。
(五)預期貢獻-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及成果。請分年列述:
1.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具體的成果及績效查核點。
2.對提昇國內相關學術社群國際影響力之助益。
3.對於學術研究、國家發展及其他應用方面預期之貢獻。
(六)有關主持人推動國際合作之績效及研究成果,得包括:
1.參與國際學術組織、國際學術期刊之重要成果,如曾任(現任)國際學術組織理事、監事或執行委員等重要學術職位。
2.近五年曾獲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本會傑出研究獎或擔任特約研究人員
3.近五年曾主持之國際合作計畫或曾主辦雙邊科技合作活動。
4.國內專業學術團體(學會)對本申請案之支持。
表IP008
九、近三年內執行之研究計畫
(請務必填寫近三年所有研究計畫)
計畫名稱 (本會補助者請註明編號) | 計畫內擔 任之工作 | 起訖年月 | 補助或委託機構 | 執行情形 | 經費總額 |
表IP009
十、成果及績效查核點預估表(如申請多年期,請分年填列)
項目 | 查核點內容概述 (請依申請書規劃內容列出重要工作項目加上量化指標) | |||
分項工作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擔任重要國際學術組織或國際學術期刊之重要學術職位,參與相關學術活動 | A工作項目 | A1 工作項目 | A2 工作項目 | A3 工作項目 |
B工作項目 | B1 工作項目 | B2 工作項目 | B3 工作項目 | |
C工作項目 | C1 工作項目 | C2 工作項目 | C3 工作項目 | |
其他 |
註1:本表請依申請書規劃內容設定之查核點期程(如補助期間及補助期滿後,如何配合追蹤管考)填寫預定達成目標。
註2:其他預定完成之成果及績效請於「其他」欄內補充填寫。
表IP010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個人資料表
以下各項資料均將收錄於國科會資料庫內,其中有關個人的姓名、服務機關、連絡電話(公)及著作目錄等,將公開於本會網際網路「研究人才」項下,提供外界查詢。至於其他如傳真、E-mail、學歷、經歷、專長等資料,為尊重個人意願,請圈選(同意、不同意)於網際網路上提供外界查詢。(如以往已經表示過意見者,可不必再勾選)。
一、基本資料: 簽名:
身分證號碼 | 填表日期: | 20 / / | ||||||||||||||
中文姓名 | 英文姓名 | |||||||||||||||
(Last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 ||||||||||||||||
國籍 | 性別 | □男□女 | 出生日期 | 19____年____月____日 | ||||||||||||
聯絡地址 | □□□□□ | |||||||||||||||
聯絡電話 | (公) (宅/手機) | |||||||||||||||
傳真號碼 |
二、主要學歷由最高學歷依次填寫,若仍在學者,請在學位欄填「肄業」。
學校名稱 | 國別 | 主修學門系所 | 學位 | 起訖年月(西元年/月) |
自/至/ | ||||
自/至/ | ||||
自/至/ | ||||
自/至/ |
三、現職及與專長相關之經歷 指與研究相關之專任職務,請依任職之時間先後順序由最近者往前追溯。
服務機構 | 服務部門/系所 | 職稱 | 起訖年月(西元年/月) |
現職: | 自/至/ | ||
經歷: | 自/至/ | ||
自/至/ | |||
自/至/ | |||
自/至/ | |||
自/至/ |
四、專長 請自行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學門及次領域名稱。
表C301 共頁第頁
五、著作目錄:
請詳列個人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延長至七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表之學術性著作,包括:期刊論文、專書及專書論文、研討會論文、技術報告及其他等,並請依各類著作之重要性自行排列先後順序。
各類著作請按發表時間先後順序填寫。各項著作請務必依作者姓名(按原出版之次序,通訊作者請加註*。)、出版年、月份、題目、期刊名稱(專書出版社)、起迄頁數之順序填寫,被接受刊登尚未正式出版者請附被接受函。
若期刊是屬國內或國際期刊資料庫(如SCI、EI、SSCI、A&HCI、Scopus、TSSCI、THCI Core…等)所收錄者,請於該著作書目後註明資料庫名稱;若著作係經由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所產生,請於最後填入相關之國科會計畫編號。
表C302 共頁第頁
六、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
(一)請將個人研發成果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分為1.專利2.技術移轉3.著作授權
4.其他等類別,分別填入下列表中。如欄位不足,請自行加印填寫。
(二)填寫順序請依專利期間起始日排列,或技術移轉及著作授權之簽約日期排列。
1.專利:
請填入目前仍有效之專利。「類別」請填入代碼:(A)發明專利(B)新型專利(C)新式樣專利。
類別 | 專利名稱 | 國別 | 專利號碼 | 發明人 | 專利權人 | 專利核准日期 | 國科會計畫編號 |
2.技術移轉:
技術名稱 | 專利名稱 | 授權單位 | 被授權單位 | 簽約日期 | 國科會計畫編號 |
產生績效:(可另紙繕寫) |
3.著作授權「類別」分(1)語文著作(2)電腦程式著作(3)視聽著作(4)錄音著作(5)其他,請擇一代碼填入。
著作名稱 | 類別 | 著作人 | 著作財產權人 | 被授權人 | 國科會計畫編號 |
產生績效:(可另紙繕寫) |
4.其他協助產業技術發展之具體績效
表C303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