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與書寫說明)
開課單位 | ||||
領域專長名稱 (中文) | ||||
領域專長名稱 (英文) | ||||
課程資訊 | 課程屬性 | 課程名稱 | 學分 | |
Level 1 | 例如:基礎(二選一) | 課程A | ||
課程B | ||||
Level 2 | 例如:進階、理論 | 課程C | ||
Level 3 | 例如:實作、方法 | 課程D | ||
Level 4 | 例如:總整 | 課程E | ||
取得認證需修習總課程數 | ||||
取得認證需修習總學分數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註:教學單位經系(所、中心)、院課程委員會通過,提送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探索領域專長模組架構計畫書
壹、設置宗旨或領域競爭力分析
說明:簡介跨域專長,包括特色、創新或重要性,說明專長設置的預期教育目標與宗旨。或可參考教學單位中長程計畫,進行課程領域競爭力分析,做為課程架構調整之依據,或是彰顯教學單位人才培育之競爭力。
貳、領域專長模組架構
每一個領域專長模組須包含以下內容:
領域專長名稱
領域專長預計開始施行時間:______學年度 第 ______學期(如: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學習目標 (請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條列式撰寫可評量之目標,明確列出欲培養哪些核心能力)
※範例:多元媒材與空間概念領域(美術系) 學生能夠增進對藝術領域及科目的相關知識與技能之覺察、探究、理解
,以及表達的能力。
學生能夠培養善用多元媒介,並結合空間概念的運用,從事藝術創作與展現空間美感的素養。
提升對藝術與文化的審美感與概念,進而培養對美學的理解、分析及判斷的能力,以增進美善生活。
培養主動參加藝術與文化活動的興趣和習慣,體會生命與藝術文化的關係與價值。
課程架構
※探索領域專長設計原則 每個領域專長應包括四至五門課程,總學分數以八至十五學分為原則。 請先選定領域專長的主軸,再根據主軸決定相應的課程,並劃分各課程的屬性(如:基礎、進階、實作、總整),以及說明各課程間的關聯性。串聯各課程的主軸,可參考教學單位之課程地圖、核心能力、未來就業方向(擇一即可)。 領域專長須包含一門「總整課程」,以發揮統整、收尾、反思、銜接的功能。 為清楚呈現課程之間的關聯性,請盡量避免使用多選課程(如二選一);如因課程規劃需要而有多選課程,須提供修課指引,說明各課程之間的差異,以協助學生做選擇。
教學單位自我檢核表,請在符合處打
符合
請
檢核項目
領域專長課程有明確的串聯主軸
課程屬性與關聯性明確
符合四至五門課程之原則
符合總學分數八至十二學分之原則
領域專長包含一門總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