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6
,离现在 8
年 302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肢 體 障 礙 、 腦 性 麻 痺 及 身 體 病 弱 學 生 是 較 早 出 現 在 普 通 班 級
中 與 大 多 數 孩 子 一 起 學 習 及 生 活 的 一 群 。 他 們 因 生 理 上 的 疾 病 、 外
傷 或 遺 傳 、 先 天 因 素 , 致 其 身 體 部 分 機 能 損 傷 或 體 能 虛 弱 , 須 藉 由
物 理 環 境 的 調 整 , 同 儕 、 教 師 的 接 納 與 協 助 , 方 能 適 性 學 習 。 這 類
學 生 因 為 身 體 動 作 、 自 理 能 力 及 參 與 活 動 的 侷 限 , 常 影 響 在 校 的 學
習 適 應 及 表 現 , 缺 乏 自 信 心 及 學 習 動 機 , 生 活 經 驗 也 較 為 不 足 , 需
由 教 師 更 用 心 及 細 心 的 教 導 與 安 排 , 以 滿 足 肢 體 障 礙 及 身 體 病 弱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求 。
近 年 在 融 合 教 育 的 推 動 下 , 近 多 數 的 肢 體 障 礙 、 腦 性 麻 痺 及
身 體 病 弱 學 生 就 讀 於 臺 北 市 各 教 育 階 段 普 通 班 級 中 , 除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的 挹 注 外 , 普 通 班 教 師 更 當 了 解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異 質 性 , 以 及 如
何 透 過 物 理 、 心 理 及 社 會 無 障 礙 環 境 的 調 整 , 結 合 更 多 元 的 教 學 與
經 營 資 源 , 協 助 肢 體 障 礙 、 腦 性 麻 痺 及 身 體 病 弱 的 孩 子 在 最 少 限 制
的 環 境 下 , 發 揮 所 長 , 順 利 學 習 。
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及身體病弱
學生的認識與輔導策略
導
讀
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及身體病弱的定義
依據教育部公布並於民國102年修訂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
生鑑定辦法」,明定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及身體病弱定義如下
(一)肢體障礙:指上肢、下肢或軀幹之機能有部分或全部障礙,
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者。前項所定肢體障礙,應由專科
醫師
診斷;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1、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
2、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
(二)腦性麻痺:指腦部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
損傷
而顯現出動作及姿勢發展有問題,或伴隨感覺、知覺、
認知、
溝通、學習、記憶及注意力等神經心理障礙,致在活動
及生
活上有顯著困難。
(三)身體病弱:指罹患疾病,體能衰弱,需要長期療養,且影
響
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及身體病弱的類型與身心特質
一般而言,肢體障礙、腦性麻痺及身體病弱學生皆
能正常學習,部分因大腦中樞及神經系統受損導致
肢體或動作機能障礙的學生,則可能伴隨認知功能、
語言表現及學習能力的差異。因此,認識這群孩子
的各種類型及其身心特質,有助於教師在班級中了
解如何規劃學生行動、日常安排、活動上的協助及
妥善的教學策略等
。
肢體障礙的類型-肌肉或神經系統損傷
如肌肉萎縮症、脊柱裂或脊椎損傷等。可能肇因
於肌肉脊髓先天缺陷、後天交通或運動意外的傷害,
導致四肢或下肢運動、感覺能力麻痺受損。此類學
生除大腦受傷部位影響的認知、動作、學習能力差
異外,還可能伴有情緒問題、社會互動和自我信心
不足等挫折。
肢體障礙的類型
--其他由先天因素、疾病,後天意外造成之肢體缺損
此類型原因廣泛,但皆造成部分肢體缺損,影響身
體活動及正常功能,亦會影響心理社會的正常發展。
通常可藉由行動或科技輔具、適當的硬體設備及設
施,改善其缺損功能。如學生處於一個接納程度較
大的環境,相對適應功能亦會發展較佳,也較具備
主動參與群體事物的特質。
腦性麻痺
腦性麻痺(常簡稱CP)為目前肢體障礙者所佔比例較多的ㄧ群,導因於大腦神
經機能受損,顯現出在保持正常姿態與平衡、在運動與技能上的操作有動作與協調
的困難,或身體功能顯得較弱。其症狀不會惡化,但卻可能因長期動作不協調或不
當的肌張力使肌肉功能而難以回復。腦性麻痺的異質性大,輕者僅可能有精細肌肉
協調問題,較嚴重者除影響學生肢體動作協調及行動能力之外,亦會影響學生的認
知、語言及社會互動能力、情緒及行為問題。
腦性麻痺依其受影響的身體部位可區分為單肢麻痺、半側麻痺、四肢麻痺
等。依其異常的運動特性,則可概要分為下列數種:
1、痙攣型:約占腦性麻痺患者的70%~80%。肌肉呈現僵直性收縮,或不正常的伸張反
射動作,對刺激會有過動敏感反應,其通常無法控制突發性抽搐,
需快
速動作及協調動作時常感到十分困難。
2、指痙型:約占腦性麻痺患者的8%~20%。腕部和手指常不隨意的顫動,顯得坐立難
安及不穩定,較嚴重者或會突然猛烈顫抖。
3、運動失調型:約占腦性麻痺患者的5%。此類患者平衡感不佳,無法有效控制粗大
與 精 細動作,造成平衡、姿態及方向感等問題。
4、其他極少部分如僵硬型、震顫型、弛軟型及混合型,亦具有腦性麻痺的相似特徵,
唯 教師需了解此類障礙亦是差異極大的ㄧ群。
身體病弱
身體病弱指罹患慢性疾病需長期療養,如癲癇、
糖尿病、血友病、遺傳性貧血、心臟病、癌症、較
嚴重的氣喘或過敏、及其他重大傷病等,這類學生
經醫學評估其嚴重性確為影響學習,故普通班教師
應多關心學生身體狀況,協助其適應校園生活。
身體病弱學生常因疾病長期或不定期請假,缺
曠課頻繁,其課程進度、作業及評量成績皆需加以
彈性調整,並鼓勵其學習動機。因經常無法參與班
級活動或比賽,身體病弱學生對班級事務較缺乏參
與感,人際互動、自信心、看待事物的積極思考也
較為不足。
無障礙環境
對肢體障礙、腦性麻痺或身體病弱學生來說,「無障礙環
境」是必要且必需的。「無障礙環境」意指沒有障礙的環境,在
全面參與、機會均等條件下,任何設施、設備、資訊均為身心障
礙學生或任何人可到達、可使用。適用於特殊需求學生的「無障
礙環境」應廣泛包含物理環境、心理及社會多方面的無障礙,說
明如下:
物理環境
指適用於肢體障礙、腦性麻痺或身體病弱的環境、建築、
設施及軟硬體設備、科技輔具、日常生活用具等,如斜坡道、電
梯、防滑扶手、電腦、輪椅等,尤其能協助肢體障礙學生減低生
理障礙限制,使其在校園生活的基本需求被滿足。對於就讀普通
班的肢體障礙、腦性麻痺或身體病弱學生來說,教師可協助部分
物理環境的改善:
1、座位的安排
2、行動能力
3、輔助設備
心理及社會環境
除物理環境外,心理及社會的無障礙亦是重要的ㄧ環。
普通班教師應營造具良好接納的學習環境,協助身心障礙學生
建立自信心、增進社會互動能力,帶領班上每一位孩子在異質
化的群體中互相尊重、包容,使彼此在認識與了解中互相成長。
對於班級中的肢體障礙、腦性麻痺或身體病弱學生來說,教師
可透過方法協助特殊需求學生更適應環境:
1、教導教導情緒適應技能
肢體障礙學生常因自身動作或肢體上的弱勢,顯得較缺乏
信
心,看待事情較為負向;身體病弱的學生則易因班級活動
參
與度低,得不到成就感而較為自卑。教師應教導這類孩子
情
緒適應、溝通及與人互動的能力,重拾自信心以融入班級
生
心理及社會環境
2、教導自我管理的能力
肢體障礙及身體病弱學生因先天或後天生理因素,在社會經 驗上可
能
沒有一般學生來的豐富,或因疾病影響需有較為特殊的作息,因此了
解自己、接納自己、管理自己,成為與他人互動前所應具備最重要的
能力。教師藉由自我管理的教導和督促,更能使身心障礙學生在群體
生活中獨立。
3、善用小老師制度及同儕協助
藉由班上同學擔任小天使或小老師,協助肢體障礙及身體病弱學生在
校學習及生活,如幫忙抄筆記、推輪椅、陪伴等,不僅對身障學生,
更對本身有所助益,雙方亦能學得互相體諒與尊重。
4、增進其他一般學生對障礙特質的了解
班級中衝突的發生始於雙方的不瞭解,因此對於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
的普通班教師來說,應以
正面的態度迎接有障礙的孩子,並且讓
班上
同學也解該學生的特殊需求及身心特質,以期同儕間能團結互助合作,
班級經營與教學策略
普通班中有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應視為一件幸運的
事。因為班級內就像是小型社會的縮影,學生能提
前學習與不同個體共處,學習包容與尊重。普通班
教師應帶領班上同學了解並同理特殊孩子的需求,
對於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與身體病弱學生本身,或
班級經營的策略,都應實行彈性調整。如:
擴展生活經驗
多元而彈性的評量
與特教教師合作
實行班級特教宣導
良好的親師溝通管道
善用多元資源
鼓勵學生接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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