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109學年度國中小特殊教育課程審查工作實施計畫
一、依據:
特殊教育法第十九條。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十條。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目的:
落實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課發會)運作及建立本縣特殊教育課程審查機制。
因應融合教育需求,以普通教育課程為首要考量以設計特殊教育學生之課程。
提升教師評估學生需求,並規劃、設計其所需八大學習領域及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與教學之能力。
強化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功能,將課程與IEP做密切結合,以充分發揮IEP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
三、實施方式:
學校於IEP會議確定特殊教育學生課程需求及相關服務需求後,彙整學校所有學生之課程及相關服務,送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後,完成特殊教育班/方案課程規劃納入學校課程計畫,再送學校課發會審議通過。
學校課發會應有特殊教育(含特殊需求領域)教師代表。
各校課發會得依學校特色發展學校課程計畫,惟需將特殊教育納入全校考量,且務必呈現特殊教育班班級人數、教師編制及支援人力、開設領域名稱及節數分配表、領域課程計畫等資料。學校課程計畫書上傳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即完成備查程序。
本府教育處成立特殊教育課程審查小組,邀請視導、資深特教教育人員擔任,審查各校學校課程計畫中特殊教育相關要項與相關課程教學大綱,予以備查。若審查會議決議建議學校修正,學校修正後仍未達標準,則另行到校督訪,督訪計畫另行訂定。
四、學校課程計畫納入特殊教育必要項目:
特教班基本資料
班級資料
年級
校內
特教學生數
巡迴輔導
學生數
年級
校內
特教學生數
巡迴輔導
學生數
1
7
2
8
3
9
4
5
6
教師編制及支援人力
職 稱
姓名
員額隸屬
正式、代理(課)、約聘、支援
特教教師
特教教師
普通班教師
教師助理員
相關專業人員
註: 表格內容,請自行依實際人力增刪 。
開設領域名稱及節數分配表
【範例】
科目
名稱
年級組別
節數
學生名單
人數
授課教師
語文
四
2
王○美、陳○明、吳○華
3
○○○
五六A
2
詹○瑋、蘇○雯
2
○○○
五六B
2
劉○虹、謝○琪
2
○○○
三巡迴
2
朱○弟
1
○○○
數學
三
2
童○展、胡○桃
2
○○○
五六
4
詹○瑋、蘇○雯
2
○○○
社會
自然科學
國七B
4
藝術
綜合活動
科技
健康與體育
生活管理
社會技巧
學習策略
職業教育
溝通訓練
功能性動作訓練
輔助科技應用
校內授課節數
授課節數
教師
節
○○○
節
○○○
巡迴輔導節數
授課節數
教師
節
○○○
節
○○○
校內授課總節數: 節
巡迴輔導授課總節數(含交通減課節數): 節
總節數(校內+巡迴): 節
備註:本表詳列特殊教育班可能開設之領域名稱,依實際開課情形增刪填寫即可。
領域課程計畫
連江縣○○國小/國中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計畫
領域名稱:
組別:
設計者/教學者(若協同請寫出協同者):
每週上課節數:
教學對象:年級,共人
教材來源:□自編 □改編自【 】版本
課程內容與進度(各項次皆為必填,備註欄依實際規畫填註)
週次
教學單元主題
內容重點
評量
方式
備註
(如:融入重大議題、學校行事曆)
填寫說明:
請依表格要項填寫
教材來源請簡略描述使用教材之版本、屬性或出處等。
教學內容:請說明每週教學單元,若為大單元亦可跟週方式進行。
教學重點:請說明單元教學所著重之重點目標,步驟方法及程序歷程等。
評量方式:以多元評量為實施原則,可分實作、紙筆、觀察、問答、檔案及其他(填寫其他請說明)。
週次表格請自行增列。
連江縣○○國小/國中10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習領域(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計畫
領域名稱:
組別:
設計者/教學者(若協同請寫出協同者):
每週上課節數:
教學對象:年級,共人
教材來源:□自編 □改編自【 】版本
課程內容與進度(各項次皆為必填,備註欄依實際規畫填註)
週次
教學單元主題
內容重點
評量
方式
備註
(如:融入重大議題、學校行事曆)
填寫說明:
請依表格要項填寫
教材來源請簡略描述使用教材之版本、屬性或出處等。
教學內容:請說明每週教學單元,若為大單元亦可跟週方式進行。
教學重點:請說明單元教學所著重之重點目標,步驟方法及程序歷程等。
評量方式:以多元評量為實施原則,可分實作、紙筆、觀察、問答、檔案及其他(填寫其他請說明)。
週次表格請自行增列。
五、特殊教育課程建議工作期程表
預定時間
工作項目
負責單位人員
備註
函發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審查工作實施計畫
教育處
109.07.14前
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各校
109.7月底前
彙整所有學生課程及相關服務(課程調整及學習節數) 送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並完成特殊教育班課程納入學校課程計畫後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
各校
109.8.5前
各校完成學校課程計畫(納入特教)審核、免備文逕上傳承辦人信箱。(*註1)
特教班、課程發展委員會、教育處
檢附【特推會】及【課程發展委員會】簽到簿、會議紀錄、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彙整表及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註2)掃瞄檔(pdf)。
109.8.12
學校課程計畫特殊教育審查結果告知
教育處
109.8.20
未通過審查學校,第二次上傳
各校
109.8.25
第二次審查結果告知
教育處
*註1:(1)上傳信箱:[email protected]
(2)上傳檔名:例如:00國中特殊教育課程計畫-資源班109
00國中特推會簽到簿及會議紀錄-109
00國中課發會簽到簿及會議紀錄-109
(3)巡迴輔導上傳:受巡迴輔導學校之課程計畫由巡迴輔導學校統一規劃並上傳;「特推會會議紀錄及簽到簿」「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及簽到簿」、「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彙整表」由受巡迴輔導學校上傳。
*註2:上傳學校特殊教育課程計畫應包含「計畫名稱」、「資源班基本資料」、「開設領域名稱及節數分配表」、「第一學期領域課程計畫」、「第二學期領域課程計畫」及「特推會會議紀錄及簽到簿」「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及簽到簿(須含學習節數之訂定、課程計畫審查事項)」、「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彙整表」。
六、預期效益
(一) 透過課程計畫撰寫,提升教師教師課程規劃及教學品質。
(二) 提供符合學習需要之課程,增進學生學習成效。
七、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