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文學院彈性薪資研究類教師遴選評分表
基本資料 申請日期:年月日
姓名
職稱
單位
聯絡電話
到職日
民國年月到職
備註
申請資格若與本校研究發展處訂定之「特殊優秀人才審查要點」重複,兩者擇一申請。
近三年著作之採計期限:以自申請年度前3年1月1日至申請年度12月31日止,共計3年。
若為通訊作者,請檢附證明文件。
申請者請附相關著作及證明文件(含已接受)。
相關成果計分原則與總評分表
項目 | 學術類別 | 分數 | 數量 | 小計 | 申請人 自評 | 委員會 複評 | 備註 |
1.學術研究相關獎項 | 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卓有聲譽之國際機構頒發之學術獎項 | 15/10分 【上限30分】 | 件 | 分 | 分 | 分 | 由委員會審議 |
2.研究計畫主持人 | 以學校名義申請通過之研究計畫主持人 | 申請者自評,由委員會決定 【上限20分】 | 件 | 分 | 分 | 分 | 行政執行不予計分 |
3.期刊論文 | SSCI、SCI、A&HCI | 20分 | 篇 | 分 | 分 | 分 | 期刊論文需以本校名義發表者,方得採計分數。 共同作者: (1)單一作者採計100%的分數。 (2)作者為二位時,第一位佔80%;第二位佔50%;通訊作者佔60%。 (3)作者為三位或以上時,第一位佔70%;第二位40%;第三位佔30%;第四位(含)以後佔10%;通訊作者佔60%。 |
TSSCI、THCI、EI、MLA、CSSCI | 15分 | 篇 | 分 | 分 | 分 | ||
ERIC、HI、ABI、PubMed、其他具有審查機制期刊 | 8分 | 篇 | 分 | 分 | 分 | ||
4.專書與專書論文 | 具審查機制 (1)專書 (2)專書論文 | 20分 10分 | 本 篇 | 分 分 | 分 分 | 分 分 | (1)作者為一位時,採計100%。 (2)作者為二位時,採計70%。 (3)作者為三位以上,採計40%。 |
未具審查機制 (1)專書 (2)專書論文 | 10分 5分 | 本 篇 | 分 分 | 分 分 | 分 分 | ||
5.國內外相關專利(含發明專利、新型專利) | 以在本校服務期間完成者為限 | 10分 | 件 | 分 | 分 | 分 | 專利若非單一作者時,其分數採計規則如下:
|
6.編輯或主編 | 擔任SSCI、SCI、TSSCIEI、THCI、A&HCI、EI及其他具審查機制學術期刊之編輯或主編 | 10~20分 【上限20分】 | 件 | 分 | 分 | 分 | 編輯或主編,配分上應有所區隔,授權由該委員會自行審議。 |
申請人自評總分 | |||||||
申請人簽名 | |||||||
系所主管簽名 | |||||||
委員會審查總分 | |||||||
召集人簽名 |
相關成果清冊表
1.學術研究相關獎項
編號 | 學術研究獎項 | 頒發獎項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
中央部會 地方政府 卓有聲譽之國際機構 | 15/10 【上限30分】 | ||||||
小計 |
2.研究計畫主持人(以學校名義申請通過之研究計畫主持人)
編號 | 研究計畫主持人 | 補助單位 | 類別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學術研究 | 申請者自評,由委員會決定 【上限20分】 | |||||
小計 |
3.期刊論文
(1)作者為單一作者時,採計100%。
(2)作者為二位時,第一位佔80%;第二位佔50%;通訊作者佔60%。
(3)作者為三位或以上時,第一位佔70%;第二位40%;第三位佔30%;第四位(含)以後佔10%;通訊作者佔60%。
編號 | 刊名 | 類別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
SSCI SCI A&HCI | 20分×___% | ||||||
TSSCI THCI EI MLA CSSCI | 15分×___% | ||||||
ERIC HI ABI PubMed 其他具有審查機制期刊 | 8分×___% | ||||||
小計 |
4.專書與專書論文
(1)作者為一位時,採計100%。
(2)作者為二位時,採計70%。
(3)作者為三位以上時,採計40%。
編號 | 具審查機制 | 類別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專書 專書論文 | 20分×___% 10分×___% | ||||
小計 | |||||
編號 | 未具審查機制 | 類別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專書 專書論文 | 10分×___% 5分×___% | ||||
小計 | |||||
合計 |
5.國內外相關專利(含發明專利、新型專利)
(1)學生不列入作者數。
(2)作者為一位時,採計100%。
(3)作者為二位時,採計80%。
(4)作者為三位時,採計70%。
(5)作者為四位時,採計60%。
(6)作者為五位(含)以上時,採計50%。
編號 | 專利名稱 | 類別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國內 國外 | 10分×___% | ||||
小計 |
6.編輯或主編
編號 | 編輯或主編 | 類別 | 分數 | 申請人自評 | 委員會複評 |
SSCI SCI TSSCI THCI Core A&HCI EI 其他具審查機制之學術期刊之編輯或主編 | 10~20分 【上限20分】 | ||||
小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