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特教服務放棄或身份移除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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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放棄特教服務或移除特教身分作業注意事項

106510日基隆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06年度第1次委員會議通過

114.08修正

  1. 依據

  1. 特殊教育法第17條。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3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17922號函。

  1. 適用對象:

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議決之確認及疑似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確認及疑似個案)。

  1. 作業說明

  1. 放棄特教服務: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為確認個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確有特殊教育需求,各校及幼兒園應依鑑輔會議決及學生實際需求提供所需之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如家長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欲放棄特殊教育資格,不想再接受相關特殊教育服務,請依下列作業說明辦理:

流程項目

學校作業說明

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

請學校了解家長欲放棄特教資格原因並受理申請,提供「基隆市特殊教育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並解釋內容。

學校召開相關會議

  1. 召開校內個案會議:學校應向家長說明學生確有需求及具資格可有之相關教育權益,並再次確認家長意願。家長如仍堅持放棄資格,則請其簽妥「基隆市特殊教育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會議紀錄務必包含:學生主要問題及特教需求概述、家長或學生欲放棄特殊教育服務的原因、學校相關人員向家長或學生說明的內容等三部份。

  2. 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審查:前項資料含會議紀錄送特推會審查。

函報本府教育處審核

  1. 函報教育處:公文報府說明校內處理情形,附件含有特殊教育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正本)、特推會會議紀錄(副本)、個案會議紀錄(副本)、前次鑑定安置會議公文及鑑定結果家長通知書回執(副本)。上述資料請學校留一份備查(隨輔導紀錄轉銜)。

  2. 教育處回覆:依教育處公文回覆鑑定安置梯次,進行網路提報。

提報鑑定安置作業

  1. 依本市鑑定安置流程及作業時程重新提報為放棄特教服務。

  2. 鑑評人員完成個案相關鑑定資料表件。

參與鑑定安置會議

  1. 學校派員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出席,家長並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2. 經鑑定安置會議審議,依決議配合辦理。

轉介校內其他輔導資源

相關資料轉介輔導系統提供一般輔導資源追蹤。


  1. 移除特教身分:

經本市鑑輔會鑑定為確認個案或疑似個案,經相關行政流程審核完成後完成程序。

流程項目

學校作業說明

學校召開相關會議

  1. 召開校內個案會議:學校應向家長說明學生已無特殊教育服務之必要;或經溝通後,疑似個案家長仍不同意重新鑑定,欲移除特教身分。請填妥「基隆市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申請書」。會議紀錄務必包含:學生主要問題及特教需求概述、家長或學生欲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的原因、學校相關人員向家長或學生說明的內容等三部份。

  2. 校內特推會審查:前項資料含會議紀錄送特推會審查。

函報本府教育處

學校行文教育處代家長申請移除特教身份,附件含有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申請書(正本)、特推會會議紀錄含簽到(副本)、個案會議紀錄(副本)、前次鑑定安置會議公文及鑑定結果家長通知書回執(副本)。

教育處提鑑輔會審議

教育處於鑑輔會提案,經鑑輔會審議後通過。

結案與回歸

請學校於接獲教育處正式函文後一週內,學校於特通網進行接收後,填寫轉銜通報並進行異動。此外,尚需將相關資料轉介輔導提供一般輔導資源追蹤。


  1. 注意事項

  1. 相關申請及同意書文件簽署應由申請人為之(成年自主個案、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2. 相關會議應邀請申請人親自出席,並詳實說明相關權益影響。若確有無法排除之因素,致申請人無法親自與會時,應於會議紀錄及與會人員簽到名冊詳實記載說明。

  3. 相關個案會議、特推會會議等與會人員簽到名冊應連同會議紀錄一併檢送辦理。

附件:放棄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

基隆市特殊教育學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 114.08修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証
字號


實齡

歲 月

通訊地址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障礙類別:;障礙程度:)

鑑輔會鑑定證明 (特教類別:;鑑定文號:)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市話: 手機:

就讀學校


特殊教育安置型態

集中式特教班

不分類資源班

不分類巡迴輔導(□學前□在家教育)

其他:

就讀年級


放棄

接受

特教

服務

原因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欲放棄特教服務者。

2.□經鑑輔會判定為確認個案,欲放棄特教服務者。

3.□其他(請敘明):

註:本申請書所稱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係指家長(即監護人)同意放棄學生因身為身心障礙者,所享有之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明訂提供的鑑定安置、獎助學金、不能自行上學之交通()車、完成國民教育之升學輔導、專業服務及相關支持服務等特教相關服務、就學福利補助及教學服務。申請學生一旦經鑑輔會審核通過後,該生將於學校特教通報系統服務學生資料中註明「放棄特教服務」,且就讀學校將不再提供其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放棄接受特教服務同意書


本人同意(子弟)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此致

基隆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學校特推會審核

審核
結果

  • 通過放棄接受特教服務申請,提請基隆市鑑輔會複審。

  • 未通過放棄接受特教服務申請,建議由學校繼續提供特教服務。

提報學校核章

業務承辦人

導師

聯絡電話: 分機




輔導主任

教務主任

校 長




備註:學校接受家長提出「放棄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應召開會議邀請申請人充分溝通並確實告知相關權利及義務事宜,俟申請人審慎考慮後簽妥同意書,並學校特推會審核通過後再行提請本市鑑輔會複審

附件:公文範例參考:


正本:基隆市政府、副本:基隆市特教專服中心(中正國小),學生名字匿名。


主旨:有關本校學生陳○○擬放棄特殊教育服務案,詳如說明,請鑑核。

說明:

  1. 學生○○,目前就讀本校年級,經本市鑑輔會於日基府教特參字第號函鑑定為○○障礙學生,接受不分類身障資源班服務,現家長因因素,申請放棄特殊教育服務。

  2. 經特教教師評估,生仍具特殊教育需求,本校已召開個案會議充分說明學生需求及所需服務,以及放棄後一併取消相關服務等事項,惟家長仍堅持放棄特教服務,並經過特推會審議通過。

  3. 檢附放棄特殊教育服務申請書、特推會會議紀錄、個案會議紀錄、前次鑑定安置會議公文及鑑定結果家長通知書回執各一份。



正本:基隆市政府

副本:基隆市特教專服中心(中正國小)、本校

















附件: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申請書

基隆市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份申請書114.08修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資料

學生姓名


身分證
字號


性別

男 □女

就讀學校


家長姓名

就讀年級


連絡電話

市話: 手機:

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份原因

  • 原有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發展遲緩證明已過期,或經重新鑑定後無法再取得或未再提出重新鑑定申請。

  • 曾經鑑輔會判定為確認或疑似特殊教育學生,經學校導師、科任教師、特教教師等人員教學及觀察,仍有服務需求,但家長欲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份。

  • 其他(請敘明):



註:申請移除特殊教育學生,一旦經鑑輔會審核通過後為「非特教生」,該生將從學校特教通報系統服務學生資料中移除,且就讀學校將不再提供其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份鑑定同意書


本人子女曾經由鑑輔會評估為確認或疑似特殊教育學生。經由導師、科任教師及特教教師等相關人員持續教學與觀察後,仍顯示有特殊教育服務需求。惟本人經審慎考量,決定申請解除其特殊教育學生身份。

本人已充分瞭解,一旦身份解除,學校將不再提供包括專業服務、相關支持服務、福利補助及教學資源在內之特殊教育相關服務。

家長/監護人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特教教師/鑑評人員

1.

2.

業務承辦人


聯絡電話

學校:

手機:








附件:公文範例參考:


正本:基隆市政府、副本:基隆市特教專服中心(中正國小),學生名字匿名。


主旨:有關本校學生陳○○擬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案,詳如說明,請鑑

核。

說明:

  1. 學生○○,目前就讀本校年級,經本市鑑輔會於日基府教特參字第號函鑑定為○○障礙學生,接受不分類身障資源班服務,現家長因因素,申請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

  2. 經特教教師評估,生仍具特殊教育需求,本校已召開個案會議充分說明學生需求及所需服務,以及放棄後一併取消相關服務等事項,惟家長仍堅持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並經過特推會審議通過。

  3. 檢附移除特殊教育學生身分申請書、特推會會議紀錄、個案會議紀錄、前次鑑定安置會議公文各一份。



正本:基隆市政府

副本:基隆市特教專服中心(中正國小)、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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