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科會百人拓荒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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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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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百人拓荒計畫試辦方案申請書

一、基本資料申請條碼


計畫歸屬

¨自然處¨工程處¨生物處¨人文處¨科教處

申請機構/系所(單位)


本計畫主持人姓名


職 稱


身分證號碼


本計畫名稱

中文


英文


全程執行期限

自民國日起至民國

研究學門

學  代 碼

學 



研究性質

¨純基礎研究¨導向性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發展

【請考量己身負荷,申請適量計畫】

本年度申請主持國科會各類研究計畫(含預核案)件。(共同主持之計畫不予計入)

本件在本年度所申請之計畫中優先順序(不得重複)為第

本計畫是否申請海洋研究船

¨否; ¨是,請務必填寫表A011

本計畫是否有進行下列實驗:(勾選下列任一項,須附相關實驗之同意文件)

人體實驗/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基因重組實驗基因轉殖田間試驗 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 動物實驗

計畫連絡人

姓名電話()(/手機)

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E-MAIL


A001

日期


二、申請補助經費:

  1. 請將本計畫申請書之第(A003)、第(A004)、第(A005)、第(A006)、第(A007)所列費用個別加總後,分別填入「研究人力費」、「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研究設備費」、「國外差旅費-移地研究」及「國外差旅費-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欄內。

  2. 管理費為申請機構配合執行本計畫所需之費用,其計算方式係依本會規定核給補助管理費之項目費用總和及各申請機構管理費補助比例計算後直接產生,申請人不須填寫「管理費」欄。

  3. 「貴重儀器中心使用額度」係將第(A008)所列使用費用合計數填入。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行年次


補助項目

第一年

(______月~______)

第二年

(______月~______)

業務費



研究人力費



耗材、物品、圖書及 雜項費用



研究設備費



國外差旅費



移地研究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管理費



合 計



貴重儀器中心使用額度


















A002

三、研究人力費

  1. 類別/級別欄請依專任助理(含碩士、學士、三專、五()專及高中職)、兼任助理(含博士生、碩士生、大專學生、講師及助教)及臨時工等填寫。

  2. 專任助理及兼任助理之每月工作酬金標準,不得超過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及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之規定。

  3. 申請專任助理者,除依工作月數填列工作酬金及至多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外,須另填列投保勞保及健保之「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費」(於線上填列工作酬金時,系統會自動列入勞、健保費)。

  4. 請分年列述。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一)專任助理、講師及助教級兼任助理、臨時工資

類別/級別

人數

工 作

月 數

月支酬金

(含勞健保費)

小計

請述明:1.最高學歷2.曾擔任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之經歷3.在本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合  計(一)


(二)博士班研究生、碩士班研究生及大專學生兼任助理

級別

人數

1

每人每月單元數(2)

獎助月數(3)

小計 (4)

2000×(1)×(2)×(3)

在本研究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工作性質、項目及範圍



















合計(二)


總計(三)=合計(一)+合計(二)





A003


四、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1. 凡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耗材、物品(非屬研究設備者)、圖書及雜項費用,均可填入本表內。

  2. 說明欄請就該項目之規格、用途等相關資料詳細填寫,以利審查。

  3. 若申請單位有配合款,請於備註欄註明。

  4. 請分年列述。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說明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註












合        計




A004

五、研究設備費:

  1. 凡執行研究計畫所需單價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各項設備屬之。各類研究設備金額請於金額欄內分別列出小計金額。

  2. 購置設備單價在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者,須檢附估價單(請自行隱匿相關機構名稱及人員姓名)

  3. 儀器設備單價超過六十萬元()以上者,請詳述本項設備之規格與功能(諸如靈敏度、精確度…等),其他重要特性與重要附件,以及申購本設備對計畫執行之必要性。本項設備若獲補助,主持人應負維護保養之責,並且在不妨礙個人研究計畫或研究群計畫之工作下,同意提供他人共同使用,以避免設備閒置。

  4. 請分年列述。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類別

設備名稱

(中文/英文)

單 價












A005

六、國外差旅費-移地研究:

  1. 類別分為「實驗」、「研究」、「田野調查」或「採集樣本」等。

  2. 請詳述預定各出國人員之出國行程、預估經費、天數及地點。

  3. 生活費、機票費及其他費用之標準,請依照行政院頒布之「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規定填列(網址http://law.dgbas.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0312)。

  4. 請將所列各項費用換算為新台幣,並註明估算匯率。

  5. 請分年列述。


































A006

七、國外差旅費-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1. 計畫內之研究人員得申請本項經費。

  2. 請詳述預定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之性質、預估經費、天數及地點。

  3. 機票費、生活費及其他費用之標準請依照行政院頒布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填列(網址http://law.dgbas.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17584&KeyWordHL&StyleType=1

  4. 請分年列述。




































A007

八、貴重儀器使用中心之使用額度:

  1. 若需使用本會補助之貴重儀器,請於下表內分年列述使用之貴重儀器所屬機構、儀器名稱、使用目的、對本研究之貢獻及所需費用。

  2. 貴重儀器之使用方法與計費標準請至本會網站之「貴重儀器資訊管理系統」(http://nscnt73.nsc.gov.tw/nsc-vi/index/default.action)項下查詢。

  3. 核有貴重儀器使用額度者,貴儀使用費之10%需以現金繳交予貴儀中心,並將繳交現金部分列入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4. 本項費用獨立計算,不列入計畫總經費之中。

  5. 請分年列述。

金額單位:新台幣元

貴重儀器所屬機構及設備名稱

說 明

使 用 費 用

備 註
































A008

九、研究計畫中英文摘要:請就本計畫要點作一概述,並依本計畫性質自訂關鍵詞。

  1. 計畫中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2. 計畫英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A009

十、研究計畫內容(以中文或英文撰寫)

  1. 研究計畫之背景及目的。請詳述本研究計畫之背景、目的、重要性及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重要參考文獻之評述等。

  2. 研究方法、進行步驟及執行進度。請分年列述:1.本計畫採用之研究方法與原因。2.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3.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4.如為須赴國外或大陸地區研究,請詳述其必要性以及預期成果等。

  3. 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成果及績效。請分年列述:1.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2.對於學術研究、國家發展及其他應用方面預期之貢獻。3.對於參與之工作人員,預期可獲之訓練。4.預期完成之研究成果及績效(如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專書、技術報告、專利或技術移轉等質與量之預期績效)































A010

十一、海洋研究船使用申請表

本 計 畫 使 用 研 究 船 需 求

研究船

,,Ⅲ,

 作 業 內 容

 作 業 海 域

 天 數





























合 計:Ⅰ號    天   Ⅱ號    天   Ⅲ號    

    





















A011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個人資料表使用說明

  1. 凡申請本會各項學術研究補助者,均需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以作為學術審查之用。

  2. 資料項目:

()、基本資料:包括「身分證號碼」、「中、英文姓名」等資料。外籍人士若無身分證號碼可填寫居留證號,若無居留證號時,請將西元出生年月日八碼再加英文姓氏(Last Name)前二碼,組成十碼後填入身分證號碼欄位,例如「YYYYMMDD□□」。

()、主要學歷:以獲有學位之學歷為主,或個人之最高學歷。

()、現職及經歷:限與研究相關之編制內專任職務。

()、專長:請自行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專長學科。

()、著作目錄:指個人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延長至七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表之學術性論文或著作,包括:期刊論文、專書及專書論文、研討會論文、技術報告及其他等。

()、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指個人研發成果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分為:(1)專利 (2)技術移轉 (3)著作授權 (4)其他等類別。

  1. 請登入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學術研發服務網」,輸入上述各項資料,若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時,亦請隨時上網更新。

  2. 登入方式:

()、首次使用者,請至本會網站首頁「線上申辦登入」處,點選「新人註冊」,輸入個人基本資料後按「確認」,即可列印「研究人員基本資料表」,經本人及單位主管簽名後,請傳真至本會資訊小組(Fax(02)2737-7691),本會在收到傳真後四個工作小時內,會完成身份確認,並自動寄送確認信函(內含帳號及密碼)

()、欲使用自然人憑證者,須先使用本會核發之帳號密碼,登入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後,先點選右側「註冊自然人IC卡憑證」之功能,再點選「變更登入方式」,變更完成後,即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

()、忘記帳號密碼者,可透過本會首頁「線上申辦登入」處,點選「忘記帳號密碼」,輸入提示語確認後,即取得申請人之原帳號及新密碼。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本會服務電話 (02)2737-75920800-212-058

  1. 「著作目錄」部份,採線上登錄(含期刊名稱、作者姓名、發表年月、著作種類),同時上傳學術著作電子檔(或電子檔連結網址),若於本會已存有著作目錄(C302)電子檔,本會將會自動合併新增及舊有之著作目錄電子檔。

  2. 研究人才基本資料中,有關個人的姓名、服務機關、連絡電話()及著作目錄等,將於本會網站,提供外界查詢;至於個人身分證號碼、連絡電話()、戶籍地址、出生年月日等個人私密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不對外公開。另有關個人傳真、E-mail、學歷、經歷、專長等資料,視個人表達同意與否,於本會網站提供外界查詢。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個人資料表

以下各項資料均將收錄於本會研究人才資料庫,作為學術補助獎勵等申請案之審查參考。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五款,本會核定通過之學術補助獎勵案之主持人姓名及執行機關,均公開於本會對外網站,提供外界查詢。為促進學術交流,您的聯絡電話()E-mail、學歷、經歷及著作目錄等資料是否亦可同步公開提供外界查詢,請您圈選(同意、不同意)

一、基本資料:      簽名:      

身分證號碼











填表日期:

20 / /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Last Name) (First Name) (Middle Name)

國籍


□女

出生日期

19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 (/手機)

傳真號碼


E-mail


二、主要學歷 由最高學歷依次填寫,若仍在學者,請在學位欄填「肄業」。

學校名稱

國別

主修學門系所

學位

起訖年月(西元年/)





//





//





//





//

三、現職及與專長相關之經歷 指與研究相關之專任職務,請依任職之時間先後順序由最近者往前追溯。

服務機構

服務部門/系所

職稱

起訖年月(西元年/)

現職:



//

經歷:



//




//




//




//




//

四、專長 請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學術專長名稱。

4


A301

五、著作目錄

      1. 請詳列個人申請截止日前五年內(此段期間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延長至七年內,曾服國民義務役者,得依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但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表之學術性著作,包括:期刊論文、專書及專書論文、研討會論文、技術報告及其他等,並請依各類著作之重要性自行排列先後順序。

      2. 各類著作請按發表時間先後順序填寫。各項著作請務必依作者姓名(按原出版之次序,通訊作者請加註*。)、出版年、月份、題目、期刊名稱(專書出版社)、起迄頁數之順序填寫,被接受刊登尚未正式出版者請附被接受函。

      3. 若期刊是屬國內或國際期刊資料庫(SCIEISSCIA&HCIScopusTSSCITHCI Core…)所收錄者請於該著作書目後註明資料庫名稱;若著作係經由國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所產生,請於最後填入相關之國科會計畫編號。


































A302

六、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

  1. 請將個人研發成果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權及其應用績效分為1.專利2.技術移轉3.著作授權
    4.
    其他等類別,分別填入下列表中。如欄位不足,請自行加印填寫。

  2. 填寫順序請依專利期間起始日排列,或技術移轉及著作授權之簽約日期排列。

1.專利

請填入目前仍有效之專利。「類別」請填入代碼:(A)發明專利(B)新型專利(C)新式樣專利。

類別

專利名稱

國別

專利號碼

發明人

專利權人

專利核准日

國科會計畫編號

































2.技術移轉:

技術名稱

專利名稱

授權單位

被授權單位

簽約日期

國科會計畫編號



















產生績效:(可另紙繕寫)

3.著作授權「類別」分(1)語文著作(2)電腦程式著作(3)視聽著作(4)錄音著作(5)其他,請擇一代碼填入。

著作名稱

類別

著作人

著作財產權人

被授權人

國科會計畫編號













產生績效:(可另紙繕寫)

4.其他協助產業技術發展之具體績效




A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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