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99年第1梯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
二、訓練計畫緣由:
(一) | 依據中華民國99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號函頒布「環境教育法」,為推動環境教育,透過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 |
(二) | 承上,並依該法中第十九、二十四條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年須訂定環境教育計畫及所有員工、教師、學生須進行4小時環境教育,本案係為協助全國國民中、小學暨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環境教育之教學能力建構。 |
三、訓練計畫目的:
(一) | 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推動環境教育教師,成為協助各校推動學校環境教育及社區環境教育之種籽教師。 |
(二) | 因應環境教育法之相關法規,協助各校研擬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環境教育能力建構。 |
四、訓練時間
(一) | 99年第1梯次北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 |
時間: | 99年12月6至7日(星期一、二) | |
地點: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綜509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 |
人數: | 120人 | |
(二) | 99年第1梯次中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 |
時間: | 99年12月13至14日(星期一、二) | |
地點: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中商大樓2樓國際會議廳(404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_近中華路側) | |
人數: | 110人 | |
(三) | 99年第1梯次南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 |
時間: | 99年12月8至9日(星期三、四) | |
地點: |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高雄市80765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 |
人數: | 110人 | |
(四) | 99年第1梯次東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 |
時間: | 99年12月2至3日(星期四、五) | |
地點: | 國立花蓮高商(970-01 花蓮市中山路418號) | |
人數: | 60人 |
五、訓練人數及報名資格
(一)本計畫受訓名額為北區受訓名額為120名、中區受訓名額為110名、南區受訓名額
為110名及東區受訓名額為60名,各縣市受訓分配名額如附件3。
(二)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環境教育相關科別教師、學校校長指派之教師或行政
人員為優先考量,參訓人員需為該校校長所推薦,且未來2年將協助學校環境教育規劃及推廣。每校錄取人數視學校規模,以1至2名為原則,但若報名情況踴躍,各校最多錄取1名。
六、全程訓練時間:99年12月2日至100年7月31日
(一)二天密集上課期間為99年12月2日-12月14日。
(二)訓練期中追蹤日:暫定為100年2月底或3月初。
(三)結訓報告日: 暫定為100年7月底。
七、課程內容:
全程訓練,訓練內容包括:(1) 二天密集訓練課程;(2) 期中訓練課程及追蹤輔導(密集訓練後3個月) 及初步報告(依當時課程安排為準);(3)期末訓練課程及專案報告(第8個月):8個月的結訓成果報告(依當時課程安排為準)。
(1) 二天密集訓練課程的內容:
(A)環境教育法之精神及施行之重點介紹
(B)環境倫理
(C)環境教育教學課程設計
(D)環境教育計畫編寫介紹及實作
(2) 期中追蹤輔導(密集訓練後3個月)及初步報告:
安排種籽教師分享及初步報告及推動學校環境教育活動之情況,並檢討相關之困難與解決之方法。
(3) 期末追蹤及需完成之訓練方案:
為確實讓種籽教師學習到在校執行環境教育的能力,種籽教師需於接受8個月之追蹤訓練後,完成以下6項指定活動中4項的環境教育推展或方案,包括:
(A)訂定該校環境教育計畫(必執行)
(B)在8個月內親自授與學校教職員工環境教育在職教育4小時(必執行)
(C)在8個月內親自授與學生環境教育4小時課程(必執行)
(D)設計學校環境教育教案編寫或研發環境教育教材或網路平台資訊分享機制建置
(E)協助學校學生環保社團進行環境保護具體行動或學校或社區環保志工培訓
(F)建立或整合具有當地特色之環境教育設施與資源
八、結訓資格:完成全程參訓、考試合格(期末舉行)及學校相關環境教育推展或方案指定訓練案完成者,將由本部授與環境教育種籽教師合格證書。
九、費用:
1.全程受訓課程免費,並提供午餐餐盒。
2.受訓地點之外縣市學校教師在受訓期間住宿及交通由受訓教師自行安排,本小組補助受訓教師旅運費(包括全程訓練期間之住宿費:最高上限為1,400元/每晚及來回交通費:來回之大眾運輸工具(火車票、公車票、高鐵票或機票)核實報支;離島受訓教師可申報飛機票經濟艙等級交通費,若離島受訓教師有提前一日住宿需求者,可補助住宿費),以上旅運費補助不含膳雜費。請參訓老師務必於受訓後1週內將車票及住宿憑證回寄至本小組,俾利核銷事宜,逾期恕不受理(地址:10051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72號3樓教環保小組)。
3.與受訓地點之相同縣市(如:台北受訓,位台北縣、市學校教師)學校教師旅運費,本部將不予補助。
4.依「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不再投保額外保險,若有保險需求者請自理。
十、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報名表請見附件一;校長推薦同意書見附件二。
報名期間為99年11月17 日(三)至11月26日(五),報名方式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統一將報名表於email [email protected] (教育部環保小組張淑慧助理研究員,電話02-7736-7898),報名表(紙本)與校長推薦函請於報到當日繳交,以上資料請務必繳交,始完成報名程序。
錄取名單於99年11月29日(一)之後陸續公佈於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上,並發文通知。
報名錄取後如無法參訓者,最遲請於活動前99年11 月30日(二)上午前通知本小組,俾安排學員遞補。報名錄取而未參加者或退訓者(需全程參與,若有曠課者,將以退訓辦理),並於兩年內不得參加由教育部環保小組主辦之各項免費教育訓練課程。
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本權責惠予出席受訓人員公(差)假登記和課務排代,並核予公務人員或教師10小時研習時數。
參訓後有義務擔任全國環境教育講師,以支援各級學校、社區或民間團體等環境教育之講師。
為減少資源消耗,請自備環保杯(筷)、並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以中和當日會議所產生碳排放,落實健康環保生活。
十一、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聯絡人:
項目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
張淑慧小姐
02-7736-7898
02-7736-7895
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
蕭文君小姐
02-7736-7917
99年第1梯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課 程 表
日期 | 星期 | 時間 | 課程內容 |
09:00-09:30 | 報到 | ||
09:30-09:40 | 貴賓致詞 | ||
09:40-10:30 | 環境教育法之精神及施行之重點介紹 | ||
10:30-10:40 | 休息 | ||
10:40-12:10 | 環境倫理 | ||
12:10-13:30 | 午餐 | ||
13:30-16:20 | 環境教育計畫編寫介紹及實作 | ||
16:20-17:00 | 分組討論 | ||
第2天 | 08:30-11:30 | 環境教育教學課程設計 | |
11:30-12:30 | 綜合討論 賦歸 |
附件1
編號:
99年第1梯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報 名 表
學校名稱 (請填全銜) | 本校教職員工數 (需為編制內人員) | |||
學校地址 | 本校學生 總人數 | |||
參訓者姓名 | 參訓者職稱 |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日期 | |||
參訓者聯絡 電話/手機 | 電話 | 連絡Email | ||
手機 | ||||
緊急連絡人 | 緊急連絡人電話/ 手機 | 電話 | ||
手機 | ||||
校長推薦函 | □有□無 | 午餐 | □素□葷 □不需要 | |
參訓梯次 | □北區□中區□南區□東區 |
請於99年11月26日(五)下午5點前完成報名。
錄取名單於99年11月29日(一)之後陸續發文與公佈於教育部環保小組網站上。
附件2
校長推薦函
為提升本校環境教育規劃及落實執行環境教育之能力養成。本人_______________(校長)推薦__________________(被推薦人姓名)_____________(職稱) 參加99年月日- 日教育部環保小組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訓練課程,且其參加參訓教師在未來2年將協助學校環境教育規劃及推廣。
校長簽章:
日期:
(報名表與校長推薦函請於報到當日繳交)
附件3
99年第1梯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
區域別 | 縣市名稱 | 受訓教師名額(位) |
北區 (120位) | 台北市 | 22 |
台北縣 | 23 | |
基隆市 | 15 | |
桃園縣 | 20 | |
新竹縣 | 15 | |
新竹市 | 15 | |
金門縣 | 10 | |
中區 (110位) | 苗栗縣 | 15 |
台中市 | 15 | |
台中縣 | 15 | |
南投縣 | 15 | |
彰化縣 | 15 | |
雲林縣 | 15 | |
澎湖縣 | 10 | |
連江縣 | 10 | |
南區 (110位) | 嘉義縣 | 15 |
嘉義市 | 15 | |
台南市 | 15 | |
台南縣 | 15 | |
高雄市 | 17 | |
高雄縣 | 18 | |
屏東縣 | 15 | |
東區 (60位) | 宜蘭縣 | 20 |
花蓮縣 | 20 | |
台東縣 | 20 |
報名方式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統一將所轄參訓學校名單以email 方式寄送至教育部
環保小組。
附件3
99年第1梯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環境教育計畫工作坊__________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報名參訓名單表
編號 | 學校名稱 (請填全銜) | 該校學生 總人數 | 參訓者姓名 | 參訓者職稱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日期 | 參訓者聯絡 電話/手機 | 午餐 □素 □葷 □不需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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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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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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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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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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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統一將所轄參訓學校名單於99年11月26日(五) email 至教育部環保小組[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