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廠商個人資料安全管理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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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廠商個人資料安全管理自評表

編號: FM-11400-031 記錄編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專案名稱


廠商名稱

(請加蓋公司印鑑)

廠商管理人員


評估項目

廠商提供佐證資訊

01

廠商是否配置管理人員及相當資源

不適用

詳附

呈現合約或此專案負責人員、設備相關資料。

02

廠商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之範圍

不適用

詳附

呈現此專案個人資料類別與特定目的項目

03

廠商所蒐集之個人資料是否有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不適用

詳附

呈現此專案之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04

廠商是否有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

不適用

詳附

通報流程圖(個資侵害事故演練及緊急應變處理作業)

05

商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

不適用

詳附

呈現處理個人資料之管理程序

06

廠商之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

不適用

詳附

保密切結書

07

廠商是否已進行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不適用

詳附

教育訓練

08

廠商是否有進行設備安全管理

不適用

詳附

指廠商處理我們個資的設備,如專人管理或相關程序

09

廠商是否已建立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不適用

詳附

例如廠商主管定期檢核

10

廠商針對2所界定出之個人資料範圍否有建立必要之使用記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之保存

不適用

詳附

相關事項之證據留存機制

11

廠商是否已執行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

不適用

詳附


補充

說明


評估基準

依專案性質由權責單位決定廠商需完成上述相關評估項目

廠商所提供之說明及資訊具有良善管理及可信任度。

專案承辦人


單位主管


機密性等級:敏感

FM-11400-031

表單修訂日期108.11.25

保存期限:三學年


評估項目說明內容:

  1. 配置管理人員與相當資源

說明個資管理人員之職稱以及權責,以及為了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措施,廠商投入之人力、物力等資源。

  1. 界定個人資料範圍

提供個人資料盤點清冊,內容至少包含個資法第17條之項目。

  1. 個人資料之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

提供風險評估清冊,內容至少包含風險類型,風險評估方法以及風險處理對策。

  1. 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

說明事故發生時之應變方法,內容應包含事故處理、事實查明、損害復原及預防事故再次發生之措施;通報管理人員、本局之程序;通知當事人之程序。

  1.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

說明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符合法定要件之程序。

  1. 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

說明業務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之作業安全規範以及如何管理、監督該執行人員之方式。

  1. 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

說明辦理個資宣導及教育訓練之方式及內容。

  1. 設備安全管理

說明設備安全管理之措施。

  1. 資料安全稽核機制

說明稽核制度,內容應包含何人執行、何時執行、如何執行以及不符合事項之矯正措施。

  1. 使用記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

說明前述程序事項之證據留存機制。

  1. 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

說明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措施之持續改善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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