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
新大學人事室文件編號:FM-A50-02-016
版本:2.0
機密等級:公開校內敏感機密紀錄編號:
世新大學教師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評分表 | |||||||||
送審人姓名 | 身份別 | 申請審查教師等級 | 任教院系 | ||||||
□ 專任教師 □ 兼任教師 | □ 講師 □ 助理教授 | 學院學系 | |||||||
送審資格 | □ 具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且成績優良 □ 具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 | ||||||||
送審學歷修業成績評定 | 系教評會得分 | 院教評會得分 | 校教評會得分 | ||||||
以碩士送審講師者免填 | 專門著作 | ||||||||
專門著作外審成績 | 外審成績1 | 外審成績2 | 外審成績3 | ||||||
級教評會審查結果 | 本案經年月日學年度第學期 第次學系(所)教評會審查 | 系主任、所長 簽名 | |||||||
院級教評會審查結果 | 本案經年月日學年度第學期 第次學院教評會審查 | 院長 簽名 | |||||||
校級教評會審查結果 | 本案經年月日學年度第學期 第次校教評會審查 | 校長 簽名 |
註:1.申請人之送審學歷修業成績經各級教評會審議,得分達75分(含)以上則視為成績優良。
2.系(所)應於系(所)教評會召開前,將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之專門著作送請3位校外學者進行外審,外審結果須有2位達70分(含)以上為通過,且不得低階高審。
3.本表之成績登錄以四捨五入取到整數,且各級教評會審查結果請填入通過或不通過。
102年3月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