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教學演示說明(修改版)
師培中心107年3月修改
一、背景說明:
依據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104.1.19修正發布施行)第八條,自104.1.19後入學或取得師資培育公費生資格者,畢業前應通過教學演示。
依本校師資培育及職涯發展中心規劃,公費生應依其所屬師資培育階段類科與教育階段別,於畢業前至少進行一場教學演示並通過,始具備公費生分發條件。
二、公費生教學演示評核流程:
教學演示之進行,由公費生於本校校內或所屬師培階段學校、幼兒園擇定一日期時間進行一次教學演示,可配合於修習教育實習、教學實習或其他相關課程時,同步於實習學校進行;或自行找尋其他學校進行。
教學演示應邀請至少三位師長擔任演示評核師長,評核師長可包含本校師長、校外學校及幼兒園老師、校長或學者專家等。
演示時,公費生除邀請評核師長到現場外,也可邀請其他同學擔任教學觀摩者,並邀請其提供教學觀摩回饋。教學觀摩紀錄與回饋表無限定格式,可以本校各系所自訂、教學演示學校或實習學校使用之格式為準。
演示時需錄影紀錄及拍照紀錄。
演示結束後,公費生需舉辦教學檢討會議,邀請評核師長出席給予指導建議。會議結束後須填寫教學省思、檢討會議紀錄(參考附件1,含照片),並檢附教學錄影及照片檔案(光碟),及其他相關資料等,提供評核師長評分。各評核師長評分可參考「師資培育公費生教學演示評分表」(附件2)分別評分。平均總分80分以上者為通過,79分以下者為未通過。
公費生向評核師長領取教學演示評核表,並與評核師長討論教學改善策略。
公費生教學演示結束後,需:
先提供「教學演示評核表」(有各評核師長簽名)的影本、教案前兩頁影本(須註明教學演示公費生姓名、教學單元、演示地點、評核師長)、各校外評核師長審查費領據正本至師培中心,以利審查費核銷出帳。
後將所有教學演示資料,放入個人公費生學習檔案中,以備公費生學習檔案審核時審閱。
如評分結果未通過者,公費生需擇期重新演示,直至通過為止。
公費生教學演示,除本校專任教師受限於會計規定無法支領審查費以外,其他師長擔任評核者,由師培中心提供審查費。公費生於教學演示後,提供審查費領據予評核師長填寫,並繳回師培中心,以利後續撥款作業。
公費生教學演示相關表件,請參閱後附。
臺北市立大學 師資培育公費生教學演示評核表
姓名 | 學號 | 學系(所)年級 | |||||||||
所屬公費 師培類科 | 1.□ | 國民小學領域 | 4.□ | 特殊教育(國小)資優類 | |||||||
專長 | 5.□ | 特殊教育(學前)身障類 | |||||||||
2.□ | 幼兒園 | 6.□ | 特殊教育(中等)身障類 | ||||||||
3.□ | 特殊教育(國小)身障類 | ||||||||||
演示日期時間起迄 | 教學演示學校班級 | ||||||||||
教學領域 科目 | 單元名稱 | ||||||||||
實習指導 教授 | 輔導老師 | ||||||||||
觀摩人員 | |||||||||||
附件資料 註:底線為必須檢附者 | 1.□ | 教案 | 5.□ | 教學照片及影片檔案(光碟) | |||||||
2.□ | 學習單 | 6.□ | 其它: | ||||||||
3.□ | 檢討會議紀錄(含照片)(附件1) | 7.□ | 其它: | ||||||||
4.□ | 教學觀摩紀錄與回饋表 (格式可依各學校園所為準) | 8.□ | 其它: | ||||||||
評核欄 說明: 可參考附件2評分表 | 1.通過與否:□通過(總分80分以上) □未通過(總分79分以下) 2.綜合評述: | ||||||||||
評核師長簽名 註:所有評核師長(含校內、校外師長)均需於下欄簽名,始算通過。 | |||||||||||
說明:
本表請公費生預先填好基本資料,教學演示結束後,檢附教案等相關附件資料併同此表交予評核師長評閱。
本表「評核師長簽名」可分由各評核師長分開評分簽名(各評核師長每人填一張,須全體均通過),或和議確認通過後集體簽名(所有評核師長均填於本單張),使算通過。
附件1 教學演示檢討會議紀錄(參考格式) (必要檢附資料)
公費生姓名 | 就讀學系所年級 | ||
日期時間 起迄 | 地點 | ||
參與人員姓名 | 指導老師 | ||
紀錄 | |||
教學省思 |
教學演示照片 | |
照片1說明: | 照片2說明: |
檢討會議照片 | |
照片1說明: | 照片2說明: |
說明:本表請公費生於教學演示檢討會議結束後填寫,填畢後交予演示評核師長審閱。
附件2
臺北市立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教學演示評分表(參考格式)
教學者姓名:
演示日期時間起迄 | 教學演示學校班級 | ||
教學領域 科目 | 單元名稱 |
評分表
觀項察目 | 觀察內容 | 百分比 | 評分 | 待改進或建議事項 |
一 、 教 材 編 選 與 教 學 方 法 運 用 | 1.教學目標的掌握 | 50 | ||
2.引起動機的方式 | ||||
3.教材熟悉的程度 | ||||
4.教學方法的應用 | ||||
5.教學生動活潑 | ||||
6.講解具體、明確 | ||||
7.教師提問技巧 | ||||
8.引導學生反省思考能力的發展 | ||||
9.教學進度的流暢 | ||||
10.課後補救教學 | ||||
二 、 學 生 反 應 | 1.學生對課程有興趣 | 20 | ||
2.學生對老師問題願意回答 | ||||
3.學生的學習成效佳 | ||||
4.學生的學習態度良好 | ||||
三 、 班 級 經 營 | 1.準時上、下課 | 20 | ||
2.教室常規 | ||||
3.師生關係 | ||||
4.班級氣氛營造 | ||||
四、 儀言 態行 | 1.態度自然、舉止合宜 | 10 | ||
2.心胸開放,具同理心 | ||||
總分 | 100 |
說明:整體總分80分以上為「通過」,79分以下者為「未通過」。
評分者:
教學演示教案(必要檢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