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環安衛目標及管理方案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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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機密

等級

普通

文件編號

433-ES05-1

文件名稱

環安衛目標及管理方案程序

頁次

4/3

版次

R.1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環安衛管理系統文件



環安衛目標及管理方案程序

433-ES05-1




擬 辦


審 核


核 定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中華民1050429日訂定

中華民國1050503日發行

中華民國111日第1次修定

中華民國日廢止

制定單位:環安組

一、目的:

依環境安全衛生政策之要求,建立本校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目標、標的制訂方式與管理方案實施方法,以達成環境安全衛生之承諾。


二、範圍:

凡與安全衛生管理目標,承諾及新發展計劃其達成之規劃均屬之。


三、權責:

    1. 3.1安全衛生目標與管理方案之擬定與推:各相關單位主管

    2. 3.2安全衛生目標管理方案之審查:環境暨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

    3. 3.3安全衛生目標管理方案核准:管理代表。


四、定義:

    1. 4.1目標:依據學校之環境安全衛生政策設定欲達成之整體目標。

    2. 4.2標的:依據目標配合管理方案而訂定之具體、可量化成效。

    3. 4.3管理方係指將欲達成目標之工作內相關執行之人力資等做成管理文件。


五、內容:

5.1制訂目標

      1. 5.1.1當環境安全衛生政策制訂後,各單位將重大風險及不符合安衛相關法令事項推展為目標。

      2. 5.1.2將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結果及與學校有關的法規不符合事項推展為目標、標的時,應儘量予以量化,並應將財務成本、適合的處理技術、作業及業務要求及利害相關者意見等素列入訂定目標、標的的考素。

1.財務:考量在支付此一改善行動的資金申請方式及學校的財務狀況。

2.技術:對所設定目標在技術上的是否易於執行。

3.作業及業務要求:針對此一改善目標是否影響日常操作。

4.利害相關者:針對此一目標,是否有相關人員或團體提出異議。

    1. 5.2制訂校園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5.2.1各單位根據本校環境安全衛生政策,將重大風險及不符合安衛相關法令事項,推展為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並填寫「目標、標的、管理方案評估表(433-ES050002)」、標、標的及管理方案管制表(433-ES050003),內容包括:

        1. 方案名稱:依據須執行改善之方案予以命名。

        2. 權責單位/填表人:此方案之執行單位及負責執行人員。

        3. 現況說明:簡要、重點說明環境考量面現況。

        4. 目標依據學校之環境安全衛生政策訂定欲達成之整體目標及具體、可量化之成效。

        5. 考量項將技務、作業及業害相關者等因素一併考量,四個項目均可行,方案才成立。

        6. 改善時程:預估改善時程以便追蹤改善進度。

        7. 改善經費:如有投資設備或管理工具,應具體估計所需耗費金額,如無任何費用之支出也應填入〝無〞。

        8. 改善內容:須考慮人力、物力、財力、可行性技術等資源,各階段工作應制定相對應之管制重點,以評估實施成效,並需將執行時間之先後逐一條列改善作業附上改善計劃或改善時程表。

      1. 5.2.2目標、管理方案修訂時機

        1. 顯著重大風險有變動時。

        2. 安全衛生法規修訂,影響到目標。

        3. 政策修改後造成目標變動時。

        4. 制定方案不符合須調整時。

        5. 管理代表認為有調整、變更必要時。

        6. 相關技術不易取得時。

        7. 利害相關者要求改變時。

    1. 5.3校園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之審核與核准:

      1. 5.3.1各單位完成安全衛生管理方案表後,送環境暨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審查,由環境暨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彙整並填寫「安衛政策、目標、標的及方案一覽表(433-ES050001)」,將相關之政策、重大風險及不符合相關法令、目標、方案表列,陳管理代表核准後,交由各單位執行。

      2. 5.3.2在審查或核准時有任何疑慮,則交回各單位修正方案再送審。

    2. 5.4校園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之執行:經管理代表核准之管理方案,交回各單位執行,由執行單位主管或指派人員掌控執行狀況及進度,並將留存執行記錄。

    3. 5.5安全衛生管理方案之進度查核:

      1. 5.5.1各單位執行環境管理方案期間由環安組依下列查核頻率進行查核:


方案計劃時間

查核頻率

2個月以內

1次以上

2-5個月

2次以上

5個月以上

3次以上

      1. 5.5.2在各階段的查核週期,若屬進度落後或執行有誤的情況,應請權責單位提出說明及改善對策,以利貫徹實施,同時應修訂管理方案表相關內容。若有修改管理方則依據新的目標的修訂管理方案表,管理代表審核後實施。

    1. 5.6環安衛政策依「管理審查程序書(460-ES25-1)之規定需納環境暨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中檢討,如有下列情事時,應予以考慮修訂。

      1. 5.6.1相關法規或其他要求變更時。

      2. 5.6.2利害相關者要求改善時。

      3. 5.6.3教學、研究或服務變更時。

      4. 5.6.4大環境要求變更時。

      5. 5.6.5校園內、外溝通之結果與意見。


表單/附件:

安衛政策、目標、標的及方案一覽表(433-ES050001)
目標、標的、管理方案評估表(433-ES050002)
標、標的及管理方案管制表(433-ES050003)


參考文件:

管理審查程序書(460-ES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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