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學生離校手續單
學 號 | 姓 名 | 系所 | 年級 | |||||||||||
離校日期 週次 | 年 月 日 第 週 | 離校 原因 | □休學 □退學 □畢業 | 身分別 | □一般生□原住民 □僑生 □外籍生 □陸生 □其他 | |||||||||
離 校 後 通 訊 處 | 聯絡 電話 | |||||||||||||
請至下列單位承辦人員核章(勿蓋單位圓戳),完成後繳回註冊組。 辦理休/退學時,請將休/退學申請書於系所核章後併同本單繳回註冊組 | ||||||||||||||
系(所) 辦公室 | 圖書與資訊處 (讀者服務組) | 無欠書欠款 | ||||||||||||
繳平裝論文1本 (須完成電子檔上傳且通過審核) | (非碩博士畢業免辦) | |||||||||||||
體 育 室 | 校友服務中心 | 是否願意接受勞動部之就業服務□Y□N 是否願意將資料回饋給學校□Y□N 碩、博士生入學時是否為全職工作者□Y□N (非畢業生免辦此項) | ||||||||||||
國際暨兩岸 事務處 不分身分別均須核章 | 環境保護暨 安全衛生中心 | (請見附註2) | ||||||||||||
學務處 (原住民族學生原資中心) | 非原住民族學生免辦此項 | |||||||||||||
於上課第18週後離校,下列單位無須核章 | ||||||||||||||
學務處 (住宿服務組) | 住 宿 | □有住宿(請核章) □無住宿(無須核章) | ||||||||||||
於上課第13週(含)後離校,下列單位無須核章 | ||||||||||||||
學務處 (軍訓室) | 平安 保險 | 已繳保費 | □已繳費 請見附註6(退學者如需退費,請至出納組辦理)。 | 未繳保費 | □填寫放棄同意書:非本人辦理時,請通知申請人於10日內將紙本或電子檔寄送本室存證,逾時視同棄權。(表格請至軍訓室學生團體保險網頁下載) | |||||||||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 助 貸 | □有□無 有無助貸均須核章 | 總務處 (出納組) | 繳清(退還)學雜費及學分費。 | ||||||||||
附 註 |
日,下學期至7月31日終止。開學即辦理休學者(未註冊繳費)如不參加保險,請至 軍訓室填寫同意書,如仍要參加保險者請依註冊程序繳交保險費。繼續休學者,如未於註冊繳費期限內繳交保險費,視同棄權,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