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學生志工服務教育學習計畫
依據:
行政院100年9月20日院臺教字第100103358號函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教育部101年4月23日臺中(一)字第1010064552號函修正發佈之『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及報備查原則』。
高雄市政府101年5月9日高市府教高字第10133096000號函及高雄市政府101年8月1日高市府教高字第10135123900號函。
目的:
發展學生多元智能,紓緩學生升學考試壓力。
強化學校辦學特色,增進學生適性發展。
建立公平機會原則,維護學生升學權益。
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實施原則:
符應各縣(市)政府訂定之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採計項目計分原則及規範,提供校內服務學習時數與校外服務機會並公告周知,讓每個學生有服務學習的機會。
校內服務:依據免試就學區統一之服務學習規範,規劃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
校外服務:
經政府認定之社福機構或其他人民團體登記立案且未解散者,提供機會由學校公告周知。(若參與服務之機構未立案或解散則服務學習經歷不予採計)
家長透過學校公告得知訊息後,可向學校登記參加服務學習之名額。
學生參加服務學習後,由服務單位認證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
100學年度入學之國中新生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2.5分;101學年度入學之國中新生服務學習時數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給予多元發展項目計分2分,上限10分。
實施時間:
學生寒、暑假、例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定假日等課餘時間。
其他不影響上課活動之時段。
方式:
依據實際工作內容分為短期與長期志工兩類:
短期志工(1日志工):配合學校或其他相關服務機構之需要,協助短期志工活動。
長期志工:有意願長期服務者,可由學校協助學生報名參加志願服務團隊。
內容:
(一)、校內服務:校內提供志工機會如下(依各組志工需求訂定)登記額滿為止。
衛生志工:衛生糾察、垃圾巡邏、登革熱防治大使等項目。
秩序志工:秩序糾察、活動安全維護、交通安全導護等項目。
訓育志工:協助訓育組擔任各類典禮或辦理活動之服務人員與相關工作等項目。
體育志工:體育活動場務及宣傳品分發等項目。
總務志工:協助校園綠美化及校舍環境整理等項目。
教務志工:圖書分類、美工佈置及其他資料整理等項目。
輔導志工:協助輔導室收發資料及活動辦理等項目。
其他志工:依學校及社區資源所規劃之公共服務項目等(例如寒暑假返校打掃)。
(二)、校內服務志工申請流程:
1. 各分類志工單位遴選出適合並有意願之學生,學生至各執行單位領取家長與導師同意書
如(附件一)。
2. 填寫學生學習服務紀錄表(附件二)完畢由各執行單位進行認證與登錄。
3. 由校內各分類志工單位協助登記志工護照的服務時數與志工的相關管理。
(三)、校外服務認證方式:依各單位實際需求、由服務單位認證並發給服務學習證明書。
捌、注意事項
擔任校內、外志工皆需獲得家長同意,並簽署家長同意書;唯擔任校內志工者,需另行簽署導師同意書。
本著公平機會原則,開放所有學生皆有擔任校內外志工機會;唯若擔任志工期間因行為不檢遭停職處分或遭服務機構檢舉,則不予採計服務時數與計分。
附件一
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學生服務學習家長同意書(校內)
親愛的家長及導師您好:
為鼓勵學生多元發展,並提升參與服務學習的動機,在不影響正常上課學習的前提下,經過遴選和教師推薦。
茲同意_________入選參與服務學習,擔任11月17日校內_交通_服務。
由於12年國教在升學方式的改變,其中多元發展比序有相關服務學習的辦法,必須跟您說明:
100學年度入學之國中新生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2.5分;101學年度入學之國中新生服務學習時數每學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給予多元發展項目計分2分,上限10分。
本著公平機會原則,開放所有學生皆有擔任校內外服務學習機會;唯若期間因行為不檢遭停職處分或遭服務機構檢舉,則不予採計。
學生須繳回家長及導師同意書至各執行單位始能進行服務並且認證與登錄。
~感謝您的配合與協助~
五甲國中學務處敬啟
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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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同意___年___班學生______擔任五甲國中___交通__服務學習
擔任期間__101__學年__1__學期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導師簽名: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二
高雄市立五甲國民中學學生服務學習紀錄表
班級:__________ 座號: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擔任志工名稱:______________
日期(時間) | 工作內容(簡述) | 時 數 | 主辦單位及組別 (簽名或蓋章) | 備註 |
Ps:本紀錄表可浮貼在個人生涯檔案夾內的第(六)學習服務紀錄中。
可認證時數_______小時 認證單位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