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延長休學申請書
學號 | 姓名 | 電話 | ||||||
系級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
延長休學原因 | ||||||||
本人因 □ 家務 □ 生病 □ 出國 □ 志趣不合 □ 生涯規劃 □ 重考(轉學)□ 收集論文 □ 其他,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休學原因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 服役:檢附「在營證明」 □ 懷孕 □ 育嬰(三歲以下子女):檢附「醫院證明書」(區域性以上等級醫院診斷證明 書)、出生證明書(戶籍謄本)或相關書面證明文件 □ 一學年 □ 一學期 ,欲申請繼續休學 ,自 年 月1日至 年 月 31 日止。 | ||||||||
學生簽名 | ||||||||
註冊組審核 |
附註:
申請延長休學者,至遲於應復學學期開始上課日前填妥本申請單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傳真、郵寄或親自送繳至註冊組各系所承辦人員辦理登錄休學延長。
傳真號碼:(02)2901-0314
郵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教務處註冊組(于斌樓2樓YP209室)
休學可申請延長一學期或一學年。休學起迄日上學期為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下學期為2月1日至7月31日。
本校學則第34條規定各學制休學年限。休學期滿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註冊程序即為復學;逾期未完成復學者以退學論。
學生團體保險重要聲明:依教育部規定,休學仍有學籍可以投保學生團體保險,欲投保者,請於續休當學期規定期間內繳交保險費用,未繳該項費用者,視同切結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詳情洽生活輔導組。
114.04.18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