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兼任」專案工作人員國內外差假申請單
姓名 | 單 位 | 職 別 | □兼任助理 □計畫共/協同主持人(計畫核定清單併陳) □其他(職稱: ) | ||||||
差假事由 | |||||||||
起迄時間 |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合計 日 時 | ||||||||
差假性質(依差假事由擇一勾選) | 併附證明文件 | 請假系統申請單號(※詳備註四) | |||||||
國 內 | 出 差 | □出席會議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 | ||||||
□發表論文/張貼海報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論文接受函或論文摘要 | ||||||||
□擔任主講人/主持人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擔任主講人或主持人證明 | 差假地點 (請詳填縣市、區域及機關名稱) | |||||||
□成果發表/設攤展示/參賽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成果發表或參展、參賽證明 | ||||||||
□辦理活動/工作人員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主協辦單位或承辦活動工作人員證明 | ||||||||
□訪談/計畫討論洽談 | 左列出差事由確因計畫需要 計畫主持人簽章: 年 月 日 | 國內擬請准予搭乘飛機(或高鐵) | |||||||
□搜集資料/野外調查/做實驗 | □單 程 □雙 程 | ||||||||
其他: | |||||||||
公 差 假 | □參加教育訓練/研習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 | 經費來源 | ||||||
□參訪/觀摩/研討會/論壇/年會 | 會計 編號 | ||||||||
□開、閉幕典禮/記者會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活動邀請函 | ||||||||
其他: | □擬於會計編號: 項下核銷註冊費等行政費, 金額元。 備註 1.國外出差擬申請核銷註冊費等行政費者,請勾選本項,並請填入金額,若無勾選填寫,嗣後應先循校內行政程序核准後辦理。 2.會計編號D、F、K、P、R、Y類等開頭之計畫經費來源,應專簽核准後始得報支國外差旅相關費用,如有疑義請電洽主計室承辦人員。 | ||||||||
國 外 | 公 假 | □出席會議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 | ||||||
□發表論文/張貼海報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論文接受函或論文摘要 | ||||||||
□擔任主講人或主持人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擔任主講人或主持人證明 | ||||||||
□移地研究/參訪交流 | 單位邀請函或雙方連繫郵件 | ||||||||
□參展 | 載明日期及地點之會議及議程、活動通知,及參展證明 | ||||||||
其他: | |||||||||
申請人 | (※請確認證明文件已併附齊全,以免退件影響時效) 申請日期: 年月日 事後申請請補敘理由: | 直屬單位主管代為核決 | |||||||
計畫主持人簽章 |
備註:
一、出差(公假)應於事前備妥出差(公假)申請單,不分天數授權單位主管代為決行,經核准後始得離校,請單位主管核實審查。
二、出差(公假)途中因公務需要臨時變更行程,或逾原核准時間等,應於出差(公假)返校後,檢具有關證明並於出差旅費報告表備註欄詳述原因,陳請核定。
三、出差旅費預算由奉派單位自行管制。申請人職別請計畫主持人認定審核,出差(公假)起訖時間若有重覆或資料錯誤…等,由申請人及計畫主持人負全責。
四、依據「學生請假辦法」第七條第三款第(二)目之規定:學生「經指派擔任公務活動、參與教學或學術相關活動,應檢具單位主管或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文件。」可提出公假之申請。
五、完成請假之學生,可於「學生請假系統」列印本表單,並於出差後併同出差旅費報告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件審核。
114.07.18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