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教育大學鄉土文化學系招生甄選委員會組織辦法

格式
doc
大小
20.5 KB
頁數
1
上傳者
花蓮師範學院社教系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05-12-08,离现在 19 323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鄉土文化學系招生甄選委員會組織辦法

94.12.07 94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系務會議訂定


  1. 本系依據「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研究所招生甄選委員會組織章程」,設置系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1. 本會設置委員五至十一名,由左列人員組成之。

系主任(兼召集人)為當然委員,餘額由本系專任教師無記名投票遴選本系教師擔任之,任期一學年,連選得連任。得票最高之教師同時兼任本校「招生甄選委員會」中本系教師代表。如有親屬應試,應主動迴避,並由次高票教師遞補。


  1. 本會負責左列事項﹕

()研議本系辦理甄選招生簡章有關事項。

()研議本系「辦理推薦甄選入學招生作業要點」,作業要點另定之。

()擔任面試、小論文等甄試工作。

()推薦初審錄取名單。

()審議其他有關推薦甄選入學試務事項。


  1. 本會視業務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1. 本組織辦法經本系系務會決議,並送本校甄選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