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計畫-高雄市家長教育改革協會
高雄市107年度促進家長參與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畫」
實施計劃書
一、計畫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43588號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標:透過研習結合家長資源共同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以落實家
長積極參與推動,能更有效將此良善的政策傳達到每一個家庭,讓
每位家長瞭解該政策能提供子女更好的學習環境,適性的成長發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家長教育改革協會
五、協辦單位:鳳山區鳳翔國中、大樹區大樹國中、大寮區大寮國中、
楠梓區楠梓國中。
六、研習時間:第一場大寮國中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第二場 楠梓國中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第三場 鳳翔國中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第四場 大樹國中107年11月02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七、研習地點及區域:
鳳山區鳳翔國民中學(鳳山區、鳥松區、小港區、前鎮區、苓雅區)
大樹區大樹國民中學(大樹區、鳥松區、仁武區、大社區 )
大寮區大寮國民中學(大寮區、林園區、小港區)
楠梓區楠梓國民中學(楠梓區、左營區、岡山區、橋頭區)
八、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6-9年級)國民中小學家長。
九、研習內容及流程:如(附表一~四)。
十、報名方式: 於報名期限前將報名表如(附表五)及提案單(如有提案請填寫附表七)
一併逕寄、e-mail或傳真至協辦學校。
十一、預期效益:
1.透過研習結合家長資源共同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2. 落實家長積極參與推動,能更有效將此良善的政策傳達到每一個家庭
3. 讓每位家長瞭解該政策能提供子女更好的學習環境,適性的成長發展。
十二、經費: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實施方案
作業要點】辦理如(附表六)。
十三、研習時數:全程研習時數核計3小時。
十四、附則:
(一)本項研習參加及工作人員以公假登記。
(二)為響應紙杯減量,會場將不提供紙杯,惠請自備環保杯。
十五、承辦單位(本會)及協辦學校應協助事項:
(一)行前準備:
1.各場次之確定時間安排由承、協辦單位(本會)及協辦學校訂定之。
2.主動聯絡、調查、彙整學校出席人員。(本會及協辦學校)
3.學校待接到教育局及本會正式公文後,由各校相關單位發通知單如(課程表及流程)暨報名表(課程表/流程及報名表詳如附件一~六)給學生家長。
4.各校相關單位應密切追蹤、鼓勵、確認家長參與研習,並將報名參加之人數 統計彙整送交協辦學校相關單位(協辦學校同步轉知本會知悉)以利活動之推展。(本會及協辦學校)
5.由本會現場發放及提供「研習會研習手冊、紙、筆」於現場發放。(本會)
6.準備研習相關資料。(本會)
7.佈置會場、報到處及臨時人力聘用。(本會、協辦學校)
8.準備茶點、誤餐。(本會及協辦學校)
9.各相關活動之現場佈置、茶點~等工作,請於研習會當日晚上17:30、上午8:00時前完成,以利活動順利推展。
10.每場補助經費,本會及協辦學校按到公文後製據送局,以便撥款。
(二)活動當下:
1.由本會理事長及協辦學校校長擔任主席,主持整個說明會,介紹與會長官、學者及工作人員。
2.由協辦學校找人負責全程記錄,整理成電子檔(WORD檔,A4橫打14號字,
單行單距)。
3.活動拍照或攝影。(本會)
4.發相關費用。(本會)
(三)活動結束後:
1.協辦學校彙整活動成果彙編(A4規格、講座演講內容、實務對談疑難解答內容及活動照片六張、成效分析(回饋單統計結果與質性描述),加封面封底,對面列印活動名稱全銜、場次、主、承辦單位及協辦學校名稱、地點、日期、時間等),並於活動結束後十日內送交本會轉交教育局。(本會)
2.整理活動單據,原始憑證留本會備查。
十六、本活動經陳 教育局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十七、獎勵:活動結束後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附表一】研習內容及流程
第一場 大寮國中1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時間 | 分 | 內容 | 備註 |
18:20~18:30 | 10 | 報到及領取資料 | |
18:30~18:50 | 20 | 始業式、主席致詞、長官致詞 | 教育局長官 大寮國中:侯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 |
18:50~20:20 | 9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廣~ 適性入學與理念溝通 | 107年度教育部種子教師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0:20~20:30 | 10 | 休息 | 茶點時間 |
20:30~21:30 | 6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新課綱之變革 | 107年度教育部種子教師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30~21:50 | 20 | 綜合座談Q&A (含實務對談與疑難解答) | 教育局長官 大寮國中:侯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50 | ─ | 賦歸 |
【附表二】研習內容及流程
第二場 楠梓國中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時間 | 分 | 內容 | 備註 |
18:20~18:30 | 10 | 報到及領取資料 | |
18:30~18:50 | 20 | 始業式、主席致詞、長官致詞 | 教育局長官 楠梓國中:高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 |
18:50~20:20 | 9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廣~ 適性入學與理念溝通 | 107年度教育部種子教師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0:20~20:30 | 10 | 休息 | 茶點時間 |
20:30~21:30 | 6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新課綱之變革 | 107年度教育部種子教師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30~21:50 | 20 | 綜合座談Q&A (含實務對談與疑難解答) | 教育局長官 楠梓國中:高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50 | ─ | 賦歸 |
【附表三】
研習內容及流程
第三場 鳳翔國中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時間 | 分 | 內容 | 備註 |
18:20~18:30 | 10 | 報到及領取資料 | |
18:30~18:50 | 20 | 始業式、主席致詞、長官致詞 | 教育局長官 鳳翔國中:徐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 |
18:50~20:20 | 9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廣~ 適性入學與理念溝通 |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0:20~20:30 | 10 | 休息 | 茶點時間 |
20:30~21:30 | 6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新課綱之變革 | 107年度教育部種子教師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30~21:50 | 20 | 綜合座談Q&A (含實務對談與疑難解答) | 教育局長官 鳳翔國中:徐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50 | ─ | 賦歸 |
【附表四】
研習內容及流程
第四場 大樹國中107年11月2日(星期五) 晚上6:30~9:50
時間 | 分 | 內容 | 備註 |
18:20~18:30 | 10 | 報到及領取資料 | |
18:30~18:50 | 20 | 始業式、主席致詞、長官致詞 | 教育局長官 大樹國中:王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 |
18:50~20:20 | 9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廣~ 適性入學與理念溝通 |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0:20~20:30 | 10 | 休息 | 茶點時間 |
20:30~21:30 | 60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新課綱之變革 | 107年度教育部種子教師 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30~21:50 | 20 | 綜合座談Q&A (含實務對談與疑難解答) | 教育局長官 大樹國中:王校長 本會理事長:黃明德理事長大樹國中: 傅美蓉老師 |
21:50 | ─ | 賦歸 |
【附表五】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家長推廣研習
報 名 表
學校名稱 | 姓名 | 行動電話 | 參加場次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
□ 第一場 □ 第二場 □ 第三場 □ 第四場 |
*協會傳真:8220076 協會電話:8220267
*協會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南和街84號
*協會e-mail:[email protected]
*榮譽理事長:任雅君 0988590368、0909041934(活動如有不清楚請聯絡本人)
*報名流程:1.請先填妥附表五之報名表(請務必勾選參加場次)。
2.請來電至協會與人員確認是否已收到並再次核對各項細節。
【附表七】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家長推廣研習
提案單
姓名 | 單位 名稱 | 連絡電話 | |||
Email信箱 | |||||
註:請填妥後當天交給會場工作人員,或事先email至協會[email protected]。 或傳真:07-8220076於本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