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 記帳士 專技普考 記帳士 租稅申報實務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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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
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 代號60240
別: 普通考試
科: 記帳士
目: 租稅申報實務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注意:
可以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全一張
正面
一、朱先生設籍臺北市,今年 35 歲,在新北市某公司任職;配偶朱太太今年 30 歲,於
北市某市立國民小學擔任專任教師;夫妻育有朱小弟及朱小妹兩名年幼子女,各為
2歲及 4歲;家中同時扶養 72 歲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父親朱爺爺。朱家 101 年度
收入狀況如下:
朱先生收入來源包括:全年應稅薪資收入 180 萬元(含已扣繳稅額 9萬元);郵
局存簿儲金利息收入 10 萬元;私人借貸利息收入 10 萬元及獲配某上市公司股利
淨額 15 萬元與可扣抵稅額 5萬元。
朱太太收入來源包括:全年應稅薪資收入 60 萬元,無扣繳稅額;外加導師費 5
萬元和每月 25 小時(每小時 450 元)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鐘點費 5萬元;某
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20 萬元。
朱爺爺有一棟房屋出租,今年獲租金收入 10 萬元(設無成本費用資料)及房客
因提前解約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 2萬元。
朱家全年發生各項家庭支出如下(設均保留合法收據):
捐贈給已合法立案之某財團法人現金 5萬元及白米一批時價 5萬元;
朱先生勞工保險費 3萬元,全戶健保費合計為 2萬元;朱太太人壽保險費 2萬元,
朱爺爺人壽保險費 1萬元;
醫藥費 5萬元;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 25 萬元;
捐款給符合政治獻金法第 19 條規定之某合格政黨 30 萬元。
請按現行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正確計算最有利於以朱先生夫妻為納稅義務人
101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之全戶薪資所得總額、免稅額總額、列舉扣除額總額、
特別扣除額總額、結算申報應補(退)稅額及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 12 條規定計
算之基本所得額各為若干?(30 分)
提示:設 101 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如下:
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 82,000 元;標準扣除額有配偶者 152,000 元(76,000 ×2);
人身保險費每人上限 24,000 元;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每戶上限 300,000 元;薪資所
得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 104,000 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 270,000 元;幼
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 25,000 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104,000 元。
民國 101 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速算表(單位:新臺幣元;%
級別 稅率 課稅級距 累進差額
1 5% 0-500,000 0
2 12% 500,001-1,130,000 35,000
3 20% 1,130,001-2,260,000 125,400
4 30% 2,260,001-4,230,000 351,400
5 40% 4,230,001 以上 774,400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
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 代號60240
別: 普通考試
科: 記帳士
目: 租稅申報實務
全一張
背面
二、木柵公司 101 年度損益表如下:
$80,000,000
56,000,000
24,000,000
3,600,000
16,700,000
3,700,000
200,000
500,000
$ 3,400,000
捐贈包括
依政治獻金法對六位參選人每人捐贈 10 萬元,共 60 萬元,
對國立
臺灣大學捐贈 70 萬元,
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私立輔仁
大學捐贈 150 萬元,
對公益慈善財團法人佛教慈濟基金會捐贈 80 萬元。該年
度收入均調節相符,費用均取具合法憑證,除捐贈外均未超限,請說明下列捐贈
之認列規定及木柵公司 101 年度可認列該項捐贈之金額:
對參選人捐贈。
對臺灣大學捐贈。
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贈。
對公益慈善財團捐贈。
101 年度應納所得稅額。(30 分)
木柵公司銷貨中包括內銷 5,000 萬元、外銷 3,000 萬元,外銷中有 600 萬元尚未
收取外匯,期初存貨 60 萬元,期末存貨 80 萬元,其他收入包括出售下腳收入 8
萬元。該公司未採會計師簽證或藍色申報書,進銷貨之交際費限額分別為 3,000
萬元以下 0.15%0.45%3,000 萬元至 15,000 萬元 0.1%0.3%,另可列支外銷
業務特別交際費。木柵公司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則 101 年度交際費及職工福
利之限額分別為多少元?(10 分)
三、臺北公司經營超級市場及商品進出口業務,102 78月份進銷資料如下:
銷項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出售日用品,含稅售價 210 萬元,應稅。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出售未經加工農產品銷售額 300 萬元,免稅。
三聯式統一發票,銷售額 100 萬元,稅額 5萬元。
820 日將成本 40 萬元商品,委託臺南公司以不含稅 80 萬元價格代銷,代
銷佣金為售價 20%,每二個月結算一次,已依規定開立發票,至 8月底尚未接
獲臺南公司代銷報告。
外銷商品銷售額 320 萬元,經報關出口,零稅率。
進項稅額
$8,000,000 $400,000
40,000 2,000
2,200,000 110,000
800,000 40,000
自用乘人小汽車 600,000 30,000
退 (20,000) (1,000)
$11,620,000 $581,000
購買國外勞務 12 萬元;上期累積留抵稅額 9萬元。
試計算臺北公司申報 78月營業稅之:
銷項稅額。
購買國外勞務應納稅額。
應比例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
得扣抵
之進項稅額。
該期應納或應退稅額。(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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