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 記帳士 專技普考 記帳士 租稅申報實務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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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
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試題
別:普通考試
目:租稅申報實務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注意: 可以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代號: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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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郭家豪設籍新竹市,今年 50 歲,已婚,其配偶黃蓉 46 歲,並育有 2名子女,分別
為郭子強 23 歲及郭芙 20 歲,並扶養 90 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爺爺郭正,104 年度
郭家的相關所得、收入及費用資料如下:
郭家豪任職臺灣 A公司有薪資所得 2,500,000 元(不含員工分紅配股),黃蓉任職
位於新加坡之新加坡 B公司有薪資所得折合新臺幣為 3,500,000 元。
郭家豪取得任職之臺灣 A公司(為上市公司)新發行記名股票(員工分紅配股)
10,000 股,每股票面金額 10 元,公司於 104 327 日將股票交付郭家豪,交
付股票日該股票之時價為 35 元。
郭家豪於 104 31日出租房屋乙幢,租期為 104 31日至 105 229
預收一年租金 2,400,000 並收取押金 600,000 一年期存款利率為 2%
郭家豪於 104 720 日出售位於新竹市的土地一筆,售價 30,000,000 元,土地
增值稅 1,200,000 元,該土地係郭家豪於 102 82日以 20,000,000 元購得。
104 年度郭家豪有稿費收入 210,000 元;黃蓉有稿費收入 150,000 元。著作人費用
標準為 30%
郭子強就讀研究所一年級,有薪資所得 80,000 元,全年學費 50,000 元;郭芙就
大學一年級,全年學費 60,000 元。
郭家豪有臺灣銀行利息收入 280,800 元。
郭家豪因購置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為 340,000 另郭家當年
度共支付醫藥費 10,000 郭家豪之健保費 40,000 元、勞 20,000 元、其
身保險 300,000 元,妻子健保費為 20,000 元,小孩健保費每人各 20,000 元,郭正
健保費 20,000 元,均有合法憑證。
郭家豪捐贈價值 600,000 元之土地乙筆給政府(郭家豪取得土地成本為 600,000 元)
郭子強於 104 10 23 日取得甲保險公司之年金保險(非死亡)給付 100,000 元;
該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始日為 98 10 20 日,以郭家豪為要保人,以郭子強為
受益人。
黃蓉於 104 921 日取得乙保險公司之人壽保險死亡給付 35,000,000 元;該
險契約之保險期間始日為 103 38黃蓉的父親為要保人黃蓉為受益人。
試問請以最有利於郭家豪夫妻且符合所得稅法與相關法規之規定計算綜合所得總
額、綜合所得淨額、特別扣除額、基本所得額、基本稅額。30 分)
提示:104 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如下:
免稅額:一般個人每人 85,000 元。
標準扣除額:單身 90,000 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以 128,000 元為限。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 12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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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公司係一生產家電用品的公司104年度總分支機構申報營業稅銷售額為30,000,000
元,104 年度相關交易、收入或成本費用資料如下:
期初預收貨款 1,000,000 元;期末預收貨款 1,500,000 元。
本期應收未開立發票金額 2,000,000 上期應收本期開立發票金額 3,800,000 元。
該公司將其產製供銷售之冷氣機三台轉供自用時價 105,000 並已依規定開立
發票。
本期溢開發票金額 200,000 元(有取具合法憑證)
佣金收入 300,000 元。
出售下腳廢料收入 80,000 元(公司將其列為收入)
出售舊機器設備,售價 500,000 元,出售時帳面未折減餘額 470,000 元,處分機器
利益 30,000 元。
代收款開立發票金額 70,000 元(代收轉付間無差額)
因信託行為開立發票金額 150,000 元。
出售土地一筆(未開立發票),售 20,000,000 出售土地的利得 5,000,000 元。
持有發票日為 104 71日短期票券之利息收入 270,000 持有公債本年度之
利息收入 120,000 元。
C公司 104 年度的營業成本為 18,500,000 元;營業費用為 2,800,000 元。
試問:
該公司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業收入總額為多少?(10 分)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課稅所得額與應納稅額各為多少?(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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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公司為兼營營業人,104 78月份進銷項資料如下:
銷項
應稅 三聯式發票 銷售額 800,000 稅額 40,000
二聯式 含稅 315,000
免稅 三聯式 銷售額 320,000
零稅率 免開發票 銷售額 180,000
進項(與業務有關,並於規定期限申報)
進貨 $630,000 統一發票
交際費 8,400 統一發票
自用乘人小汽車 840,000 統一發票
辦公室水電費 6,300 臺電收據
辦公用影印機 126,000 統一發票
利息費用 10,500 銀行收據
辦公用文具用品 1,260 小規模營業人收據
試問該期營業稅:
銷項稅額之金額。6分)
應依比例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之金額。6分)
進項稅額之不得扣抵比例。6分)
可扣抵進項稅額之金額。6分)
應納(退)稅額。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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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丙公司民國 103 年度綜合損益表如下:
銷貨收入 $50,000,000
銷貨成本 39,000,000
銷貨毛利 11,000,000
營業費用 6,100,000
營業淨利 4,900,000
處分土地利益 1,000,000
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證券交易所得 2,000,000
稅前淨利 $ 7,900,000
成本及費用金額,除營業費用中之交際費超過限額 10 萬元外,都未超過法定限額,
且取具憑證並與業務有關,收入已依法開立統一發票,處分土地相關費用已自處分
土地利益中扣除104 620 日股東會決議 103 年盈餘分配按稅後淨利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分配現金股利 300 萬元股票股利 200 萬元試問該公司 103 年度:
課稅所得額。5分)
應納所得稅額。5分)
未分配盈餘。5分)
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金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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