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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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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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願法第 1條規定:「人民對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
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試附理由說明下列爭議是否屬於訴願救濟範圍?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或所屬分支機構,於人民依國有財產法第 52 條之 2
規定申請讓售國有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之准駁決定。(25 分)
都市計畫個別變更外的人民,因個別計畫變更導致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受侵害。(25 分)
二、何謂課予義務訴訟?行政機關有無行為義務之爭議作成法律上判斷,其
基準時點為何?又其與一般給付訴訟之關係為何?試說明之。(25 分)
三、訴願參加之型態為何?訴願決定對參加人效力為何?試舉例說明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