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 科:商業行政
科 目:證券交易法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22770
頁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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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為 A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公司)的負責人,A公司未
取得主管機關經營證券業務之許可,即先大量買進 B未公開發行股票之
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股票,取得超過 51%以上之股份。甲嗣以製造 B公司
不實的財務資訊並交予投資人,同時也以專欄記者之身分在報紙、週刊
加以報導,或透過召開說明會之方式,公開勸誘及仲介投資人向 A公司
買賣 B公司股票。甲與 A公司之前開行為是否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相
關規定?其法律責任如何?(25 分)
二、A公司為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之食品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以下
同)三億元。董事長甲明知該公司經營一直處於虧損狀態,為虛飾該公
司財務報表之盈餘結果俾利第三人之投資意願,遂於公司財務會計人員
編製年報時,指示會計經理乙以虛偽收入六千萬元之帳單登載於轉帳收
支傳票,虛飾公司次年底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會計師丙未經查覺於財
務報表上予以簽證並經公告在案。試請檢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A公司及董事長甲應負如何之民、刑事責任?(10 分)
會計經理乙及會計師丙對於 A公司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
賣人或持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如何之民事責任?(15 分)
三、A公司為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半導體公司,於 107 年6月29 日舉
行107 年股東會,A公司之董事長甲規劃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A
公司之股價最近一個月以來一直盤整在每股新臺幣(以下同)10 元與
15 元之間,A公司私募對象訂定以該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及經理人為對象,私募價格為每股 5元,並於開會通知書及議事手冊之
討論事項上之召集事由列舉並說明有關特定人選擇之方式及辦理私募
之必要理由。試請檢具理由就下列問題說明之。
本案私募之進行程序是否合法及有效?A公司之董事長甲應負如何之
法律責任?(10 分)
A公司之董事長甲於取得私募之有價證券後一個月未滿,就以每股
15 元私下轉讓與不具應私募資格條件之 B投資公司,其轉讓是否有
效?(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