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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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公開發行公司發布重訊表示,將以每股新臺幣(下同)20元公開收購乙
公開發行公司40%股權,由於乙公司近三年持續虧損,此一收購行為引起
市場疑惑,但乙公司的股價反而逆勢上漲,甲公開收購公告日乙公司股價
為15元。甲公司應注意那些公開收購相關限制及規範?請就證券交易法
規定逐一檢視之。(25分)
二、甲非公開發行之股份有限公司以開發生態園區為業,為籌措資金擴大園區
設施,對外刊登以10萬元為一投資單位,期間數年,每年支付投資金額5%
之回饋獎勵金,契約期滿可領回本金,投資契約書可轉讓第三人。試說明
甲股份有限公司之行為是否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理由何在?(25分)
三、甲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於5月1日決議,預定從5月10日起至11月9日,第一
次從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份,預定買回數量5萬張,買回區間價格每
股單價50元至100元。此次預定買回股份占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約
2%,目的在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若買回期間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
格下限,將繼續買回。請問甲公司就上述情事,其相關法令規定及法理為
何?(25分)
四、A為甲公開發行公司之負責人,事先知悉公司今年度盈餘大幅增加之重大
利多消息後,於3月16日至4月1日止,計15個交易日陸續買進400,000股,
後於5月6日始於股市觀測站公布5月5日董監事會決議稅後盈餘及配股之
重大消息,估計獲取之利益約為4,000萬元。請問A買進甲公司股票是否違
反證券交易法規定,如有違反並請說明A應負的法律責任?(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