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年交通
事業郵政、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 級:薦任
類科(別):地政
科 目:土地政策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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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行國土計畫法規定,主管機關對於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經依國土計畫
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時,其所受之損失,應予適當補償。試問此與土地
徵收補償有何異同之處?請論述之。(25 分)
二、共有土地之處分採多數決方式是為解決產權結構上的問題,但長期以來
亦有認為因此產生了產權保障的問題。請分別說明上述兩問題之本質,
並試提解決方案。(25 分)
三、在公有土地「只租不售」的政策導向下,近年來政府不斷釋出國有土地
吸引建商投資,掀起新一波地上權住宅,然卻產生「買得起卻住不起」
的現象。試問現行地上權住宅有那些類型及問題?請論述之。(25 分)
四、房屋稅與地價稅皆為土地稅之一,近來有主張應合而為一改為不動產
稅。試問兩稅依現行規定分離課徵?還是合一課徵較適?試論述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