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年交通
事業郵政、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等 級:薦任
類科(別):地政
科 目: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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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直轄市為促進經濟、鼓勵消費,祭出購物達一定金額,即獲得一次抽
獎機會,最大獎為價值 1,000 萬元住宅一戶。在刺激買氣的同時,也引
發各界討論,如果外國人抽中,能否取得此一住宅之土地及建物權利?
試以我國對外國人取得土地權利之限制分析之。(25 分)
二、土地權利依信託法辦理信託而為變更之登記,謂之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試依其登記原因之不同,分別說明土地權利信託登記的種類。(25 分)
三、我國於100年12月30日公布住宅法之後,即大力推動社會住宅之興辦,
其中公辦社會住宅提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因整體規
劃使用之需要,得與鄰地交換分合。前項鄰地為私有者其交換分合不受
土地法第 104 條及第 107 條之限制。至於租金之訂定,不適用土地法第
97 條之規定。試說明土地法此三條文究竟規範了那些事項?何以社會住
宅得不適用此三條文規定?(25 分)
四、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對於違法或不當之徵收處分或徵收處分因情事變更
無繼續存在必要時,得加以撤銷或廢止使其失效,以保障被徵收人之權
益。試說明撤銷徵收與廢止徵收在原因上有何不同?(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