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 銀行招考、金融雇員 七職等 臺灣金控-法遵人員 洗錢防制相關法規、證券交易法、銀行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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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7 年新進人員甄選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7職等/法遵人員【N1701
科目二:洗錢防制相關法規、證券交易法、銀行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
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6大題,【第一題、第二題、第四題,每題 20 分】【第三題 10
分】【第五題、第六題,每題 15 分】,共 100 分。
限以黑色鋼筆或原答案上採橫式答,並請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FATF 40 項建議中,有關風險基礎方(Risk Based Approach, RBA)的要求已在「金融
機構洗錢防制辦法」納入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對「風險基礎方法」之用詞定義為何?8分】
(二)對於以「風險基礎方法」決定「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及「持續審查機制」之執行
強度,「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所規範的相關措施包括哪些?【12 分】
第二題:
具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銀行,應訂定集團層次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計畫,於集
團內分公司(或子公司)施行,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此一集團層次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計畫,其內容除包括相關政、程序及恐
機制外,另應在符合我國及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地資料保密規定之情形
下,訂定哪些事項?【10 分】
(一)銀行應如何在其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國與總公司(或母公司)母國之間
選擇合規方式以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範?又在何種情況下應向金管會申
報?【10 分】
第三題:
投資人甲欲買入 A上市公司股票 5委託 B證券經紀商下單經電腦系統撮合後
投資人乙委託 C券經紀商所下之賣單順利成請問依證券交易法及我國市場實務
案股票買賣契約之當事人各為何人?採取此等見解之理由何在?【10 分】
第四題:
A公開發行公司(以下稱 A公司)委由 B證券承銷商為其辦理現金增資募集發行新股,
B承銷商雖將 A公司編製之公開說明書交付認股人乙但該公開說明書虛偽記載「銷貨收入」
(該項記載未經任何簽證,導致不知情之乙因此受有損害,請問 B承銷商有何民事責任?
理由何在?【20 分】
第五題:
阿貴是 A商業銀行的新進員由於對銀行相關業務不熟悉所以想要請教您下列問題
(一)何謂「商業票據」?何謂「信用狀」?何謂「貼現」?【6分】
(二)銀行對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原則上要保守秘密,但亦有某些例外
無保密義務之情形。依銀行法之規定,例外無保密義務之情形有哪些?【9分】
第六題:
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一)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依銀行法規定劃分為哪些資本等級?5分】
(二)銀行大股東持股之申報以及申請核准,銀行法有何規定?【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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