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八職等/海外法遵人員【K9505】、 
七職等/法務/法遵/洗錢防制人員【K9511】 
科目二:銀行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一題:   
X銀行之董事甲有資金需求,擬向 X銀行借貸二千萬元。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
問題: 
(一)依銀行法之規定,X銀行可否對甲為擔保授信或無擔保授信?【10 分】 
(二)若 X銀行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依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規 
定,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哪些處分? 
【10 分】 
 
 
第二題: 
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銀行法所稱之「主要股東」?【5分】 
(二)商業銀行原則上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0 分】 
 
 
 
第三題: 
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 
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以及哪些法定事項?請分述之。【10 分】 
(二)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在處理或利用前, 
於哪些法定情形下得免為向當事人告知?請分述之。【10 分】 
 
 
第四題: 
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哪些法定 
情形下得限制之?【8分】 
(二) 為方便當事人拒絕行銷,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於首次行銷時,應履行之法定義 
務為何?【3分】 
(三)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利用個人資料從事行銷,而當事人拒絕接受時,該金 
融機構應如何處理?【4分】 
 
 
 
 
 
 
第五題: 
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之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中,評議中心不
受理之事由有哪些?請說明之。【15 分】 
 
 
 
 
 
 
 
 
第六題: 
請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立法目的,並說明金融服務業在業務招攬、促銷,或與客戶訂
定商品契約前未充份說明商品性質、揭露風險、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主管機關可依該法處
分(罰)對象與內容。【15 分】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6大題,請參考各題配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
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