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 銀行招考、金融雇員 七職等 臺灣銀行-法務法遵洗錢防制人員 銀行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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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八職等/海外法遵人員【K9505
七職等/法務/法遵/洗錢防制人員【K9511
科目二:銀行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一題:
X銀行之董事甲有資金需求擬向 X銀行借貸二千萬元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
問題:
(一)依銀行法之規定,X銀行可否對甲為擔保授信或無擔保授信?【10 分】
(二)若 X銀行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依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規
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哪些處分
10 分】
第二題:
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銀行法所稱之「主要股東」?【5分】
(二)商業銀行原則上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0 分】
第三題:
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
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以及哪些法定事項?請分述之。10 分】
(二)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在處理或利用前,
於哪些法定情形下得免為向當事人告知?請分述之。10 分】
第四題:
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哪些法定
情形下得限制之?【8分】
(二) 為方便當事人拒絕行銷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於首次行銷時應履行之法定義
務為何?【3分】
(三)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利用個人資料從事行銷當事人拒絕接受時,該金
融機構應如何處理?【4分】
第五題:
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之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中心
受理之事由有哪些?請說明之。15 分】
第六題:
請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立法目的,並說明金融服務業在業務招攬促銷,或與客戶訂
定商品契約前未充份說明商品性質、揭露風險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主管機關可依該法處
分(罰)對象與內容。15 分】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6大題,請參考各題配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
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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