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29120 全一頁
類 科:公職營養師
科 目:行政法、食品營養及其相關法規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甲為釐清其配偶乙,遭 A機關懲處事實及理由,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6條︰「與人
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
之。」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 A機關申請複印該案相關函文。A機關函覆,其申請
係對所屬公務員所為人事行政行為,不適用該法之行政程序,且無涉甲權利或法律
上利益,故礙難同意。
試分析所涉機關與相關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15 分)
本案涉及之權利或利益為何?其法益輕重如何衡量?甲對 A機關上述處理回覆不
服,應如何進行救濟程序?(15 分)
參考條文︰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6條:「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
第9條第 1項:「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
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
第18 條 第1項:「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
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
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
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
得公開或提供之。
……」
二、請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來說明健康食品與一般食品有何不同?
如果只是食品卻宣稱是健康食品,其罰則為何?(25 分)
三、根據營養師法施行細則,營養諮詢機構不得使用那些名稱?(10 分)
四、依據 104 年12 月30 日修正公布之學校衛生法第 23 條規定及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
則,學校營養師應如何設計菜單及控管食材?(20 分)
五、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民眾檢舉 A公司涉嫌販售逾期冷凍肉品,請問政府機關(食藥
署及當地衛生局)應如何處理此事件,並寫出依據的法規名稱。(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