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公務、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106年交通
事業鐵路、公路、港務人員升資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甲男、乙女為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婚後,甲向乙借款 100 萬元,
約定年利率為百分之五。3年後,甲僅返還乙本金 100 萬元,就 15 萬元之利息,則
置之不理。再經 6年後,甲、乙離婚,乙隨即向甲請求返還 15 萬元之利息。甲拒絕
返還,是否有理?(25 分) 
二、甲中年喪妻,有一未成年之子丙。丙因母喪而繼承一筆遺產。其後,甲向乙借款 500
萬元,乙為確保其債權,要求丙為連帶保證人。甲乃代理丙與乙訂立保證契約。試
問:甲代理丙訂立之保證契約之效力如何?(25 分) 
三、甲收養乙為養子。甲、丙為兄弟,丙、丁為夫妻。丙丁離婚後,乙與丁結婚,是否
可行?(25 分) 
四、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一已成年之子丙。丙受輔助宣告,法院指定乙為輔助人。其
後,甲死亡時留有大量遺產。試問:丙為遺產分割時,是否應得乙之同意?(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