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30840  全一頁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 勞工行政
科目: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依國際勞工組織第 181 號公約之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其提供之服務分為那三
種類型?與我國就業服務法所規定就業服務業務之範圍比較有何差異?(25 分) 
二、何謂懲戒解僱?懲戒解僱除法定事由之要求外尚須遵守何種規定?又在實務中法院
常提出「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其意義為何?對解僱有何影響?(25 分) 
三、現行工會法對教師工會之組織類型有何規定?此一類型限制對教師工會之協商權行
使有何影響?試就此項規定加以評析。(25 分) 
四、我國勞工保險條例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應以職業工會為投保單位參加勞
工保險,此項規定實施至今遭遇那些問題?試提出法制上如何改進之建議。(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