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40850  全一頁
等別: 四等考試
類科: 勞工行政
科目: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考試時間 : 1 小時 30 分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接背面) 
 
 
一、何謂通勤災害?其判斷標準為何?學理及實務上就通勤災害是否應由雇主負職業災
害補償責任有不同見解,試加以評析之?(25 分) 
二、我國勞動部下設有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試問在何種情形下得向其申請職業疾病之
鑑定?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如何組成?如何做成鑑定決定?並試評析此項機制之優
缺點。(25 分) 
三、何謂性別歧視?依性別工作平等相關法規之規定,性別歧視有那二類型?並試說明
我國為性別歧視而設之特別行政救濟機制為何?(25 分) 
四、何謂誠信協商原則?依現行團體協約法規定何種情形屬於違反誠信協商?經裁決認
定違反誠信協商者,行政機關及工會各得為何種處置?(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