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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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一般處分?那些行政行為與一般處分類似,其間之異同為何?不服
這些行政行為時之救濟途徑為何?(30 分)
二、依訴願法規定與訴願實務,何者得為訴願人?受理訴願機關對訴願事件
於何種情況下,得作成如何之訴願決定?(30 分)
三、都市計畫法第 51 條規定:「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為妨礙
其指定目的之使用。」第 79 條第 1項:「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
之使用,……,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所發
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
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某甲於公告為園道用地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上,興建建物經營廚
具批發業,經主管機關查獲裁處其罰鍰,其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於辦
理商業登記時,市府並未告知有違反法令之情事;其營業均有依法繳納
營業稅與所得稅,且已依消防法規建置完成消防設備,其承租時確實不
知系爭土地為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云云。試問受理訴願機關應作成如何之
決定?其理由依據為何?對類似問題之處理,有無改善之建議?(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