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北市教資字第10732428400號函
依據:臺北市107年度推廣氣象科普教育專案計畫。
目的
鼓勵中小學生運用網際網路進行科學探究活動。
結合學校、家庭共同推廣「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與學校校園數位氣象站之應用。
藉由學習伙伴共同參與的網路探究學習競賽形式,鼓勵學生學習觀察、分析天氣現象,實地從事探究氣象相關問題,以提升學生探究學習能力。
透過探究學習成果研討會,提供學生相互觀摩機會,增進學生表達能力。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新生國小)、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推動
小組。
協辦單位:中央氣象局。
活動網站: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專屬網站
網址:http://event.weather.tp.edu.tw/contest。
參賽資格: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四至九年級,2至3名學生組成1隊,由1至2位指導人員指導,並擔任教練。(指導人員身分界定請參看“十三、注意事項”。)
報名
請於1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07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9時止至活動網站先進行線上報名作業,並列印書面報名表(附件1) 由參賽隊伍之第一參賽者就讀學校核章後,以pdf檔上傳至活動網站。每位參賽者須填寫「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3)」正本,掃描上傳於網站,若進入決審須攜帶正本至競賽會場,未攜帶者於現場簽屬切結書並於比賽結束後一周內,以聯絡箱(029)補送回新生國小,逾期則追回所獲獎項。
經由新生國小審核通過後,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時將不受理。報名狀況請隨時上網查詢。
於107年4月12日(星期四)公告報名審核通過名單。
活動期程
活動項目 | 活動內容 | 活動日期 | ||
報名 | 線上完成報名手續,並上傳報名表pdf電子檔,通過審核後即完成報名手續。 報名網站:2018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實施計畫, 網址http://event.weather.tp.edu.tw/contest | 1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07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9時 | ||
報名審核通過名單公布 | 107年4月12日(星期四) | |||
網路探究學習期程 |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A | 1.下載探究過程紀錄A,進行探究。 2.決定研究的問題。 | 1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07年4月10日(星期二)下午9時 | |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B | 決定要選取的氣象要素,資料的範圍(時段、測站),資料的來源。 |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A | 107年4月1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9時 | |
網路探究學習競賽專家諮詢會 | 提供報名隊伍與氣象專家對話時間,地點在新生國小。 | 107年4月15(星期日)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 ||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C | 分析資料並繪製圖表。 |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B | 107年4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7年4月24(星期二)下午9時 | |
完成探究過程紀錄D | 完成探究學習的作品。 |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C | 1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7年5月1(星期二)下午9時 | |
教練互評 | 教練互評探究過程紀錄D | 107年5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 | ||
決審公告 | 網路公告進入決審隊伍 | 107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 | ||
教練獎名單公告 | 網路公告教練獎名單 | 107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 前 | ||
簡報製作 | 進入決審隊伍,製作發表會簡報檔案 | 107年5月4日(星期五)至107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 | ||
成果發表、頒獎 | 學生探究學習成果發表會暨頒獎典禮 | 107年5月16日 (星期三)下午1時 至下午5時 |
若專家諮詢會或發表會活動當日,臺灣本島(含外島)任一縣市發布海上或陸上警報,將順延1週舉辦,辦理日期與活動詳情將公布於活動網站。
競賽規則
決定研究的問題:從競賽網站公布的主題中,選擇一個探究主題。
資料來源:進行探究學習時,以使用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資料為原則,可視探究需求輔以中央氣象局或其他來源之氣象實測資料。所使用之氣象數據資料,均應註明來源。
評分
初審
外聘氣象專家組成審查會參與初審。
A、B、C及D等4份探究過程紀錄上傳截止時間分別為107年4月10日(星期二)、107年4月17日(星期二)、107年4月24日(星期二)以及107年5月1日(星期二)下午9時(以網站上系統時間為準)。A、B及C單超過期限上傳(含超過期限重複上傳)須扣分,D單超過期限未上傳至網站,將取消競賽資格。
評審項目
由審查會參酌下列項目訂定之:
A.內容充實性。
B.資料應用性。
C.主題切合性。
107年5月2日(星期三)至107年5月3日(星期四)評分,107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公布參加決審隊伍。
參加決審隊伍應製作簡報檔案,並於107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4時以前e-mail檔案至[email protected],因逾期繳交導致簡報無法順利播放之問題,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決審
外聘氣象專家決審,初審分數不列入決審計算。
本活動之學生成果發表會將以仿學術研討會形式舉行,由專家學者或教師主持,
採同時多軌(multi-track)制進行,各作品均由作者代表做7分鐘以內的發表,並接受3分鐘之提問與討論。
評審項目
由審查會參酌下列項目訂定之:
A.內容充實性。
B.資料應用性。
C.主題切合性。
參賽學生請於學生成果發表會當天,攜帶學生證或健保卡證明參賽身分。
教練獎
教練在競賽過程中觀看其他隊伍之探究過程紀錄給予建議。
依實質建議內容,擇優給予獎勵。
獎勵
學生獎勵:特優3件、優等3件、佳作8件、探究精神獎3件,頒發獎狀及獎品。實際錄取件數由評審委員斟酌參賽件數及實際狀況決定之。
教師獎勵:擔任指導人員之臺北市教師,指導學生榮獲特優、優等、探究精神獎分別核予嘉獎2次,榮獲佳作核予嘉獎1次、榮獲教練獎核予嘉獎1次,並頒發獎狀。請各校擇優覈實敘獎,且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活動承辦人員:承辦本活動有功人員由教育局核予敘獎。
優良教師獎勵內容:(詳如附件4、5)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3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5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銅質獎牌一座。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10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銀質獎牌一座。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15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金質獎牌一座。
注意事項
參賽隊伍之指導人員1至2人,為本市現職教師、本市退休教師或參賽學生家長。本市現職教師指現職任教於本市所屬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本市現職教師可跨校指導他校學生參賽,但須取得原服務學校之許可(填具原服務學校同意書,如附件2),連同報名表核章後以pdf檔一併上傳至活動網站內。
經查證報名資料不符規定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同意報名參與本賽事時,需檢附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3)正本,掃描上傳於網站,若進入決審須攜帶正本至競賽會場,未攜帶者於現場簽屬切結書並於比賽結束後,一周內以聯絡箱(029)補送回新生國小,逾期則追回所獲獎項。
聯絡人及電話:新生國小教務處吳建勳組長、楊玉蘭老師,電話:23913122分機214
或215。
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件1】
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 報名表
隊伍編號 | 隊伍名稱 | ||||||||
學生1 | 年級 | 就讀學校全銜 | 聯絡電話 | ||||||
學生2 | 年級 | 就讀學校全銜 | 聯絡電話 | ||||||
學生3 | 年級 | 就讀學校全銜 | 聯絡電話 | ||||||
指導人員1 姓名 | 身分 | □教師 □家長 □退休教師 | 單位 | 聯絡電話 | |||||
指導人員2 姓名 | 身分 | □教師 □家長 □退休教師 | 單位 | 聯絡電話 |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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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隊伍第一參賽者就讀學校 核章欄 | 承辦人(核章) | 教務主任(核章) | |||||||
臺 【附件2】
茲同意本校教師跨校指導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依實施計畫十三、注意事項 (二)中規定填寫本同意書。
隊伍編號:
隊伍名稱:
此致
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承辦學校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民小學
教務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 :
註1:請填妥本同意書,並完成各校相關人員核章。
註2:本同意書與報名表(附件1)以pdf電子檔 一併上傳至活動網站。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臺 【附件3】
隊伍 編號 | 隊伍名稱 | ||||
學生 | 年級 | 就讀學校全銜 | |||
性別 |
| 聯絡 電話 | |||
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聲明: 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意無償將個人參加「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授權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製作成果報告或相關出版品使用,僅此聲明。 同意人: 簽章
同意人監護人: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備註:
依據「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實施計畫」第十三條、第四點「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參賽者同意報名參與本賽事時需繳交本同意書。」
「簽章處」應由參賽者與其監護人本人親手用正楷字簽章(請清晰書寫,勿潦草,每人一份)。
參賽者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同意報名參與本賽事時,需檢附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附件3)正本,掃描上傳於網站後,若進入決審須攜帶至競賽會場,未攜帶者於現場簽屬切結書並於比賽結束後一周內,以聯絡箱(029)補送回新生國小,逾期則追回所獲獎項。
臺 【附件4】
依據:臺北市107年度推廣氣象科普教育專案計畫。
目的
鼓勵中小學生運用網際網路作為溝通表達的工具,透過互評活動培養評鑑能力。
結合學校、家庭共同推廣「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與學校校園數位氣象站之應用。
藉由學習伙伴共同參與的網路探究學習競賽形式,鼓勵學生學習觀察、分析天氣現象,實地從事探究氣象相關問題,以提升學生探究學習能力。
透過探究學習成果研討會,提供學生相互觀摩機會,增進學生表達能力。
獎勵對象及內容
凡於歷屆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自然科探究式網路競賽中,任教於本市所屬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及本市退休教師,指導學生研製作品參加本競賽具有下列各條件之一者,均得列為本計畫獎勵之申請對象。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3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5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銅質獎牌一座。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10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銀質獎牌一座。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獎累計滿 15 屆者,頒發獎狀一紙,金質獎牌一座。
註:未滿者不予獎勵。
申請辦法
申請方式:請符合申請資格之指導教師,請填妥申請表(如附件5)、黏貼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並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影本(需加蓋原學校「本件核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名章),經學校承辦單位主管及校長核章後,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國小教務處資訊組收(地址:10650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36號)。
申請時間:自107年3月19日(星期一)起至107年4月13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結果於107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5時後公布於臺北市107年度國民中小學自然科學探究式網路競賽專屬網站http://event.weather.tp.edu.tw/contest。
各中小學校及教師均得就公布之得獎教師名單檢視,若有與事實不符或疏漏之處,請於1週內提出,以便辦理補錄或更正手續,維護教師權益。
審查:由臺北市校園數位氣象網推動小組,就申請人所提資格及證明文件負責審查作業。
頒獎:於民國107年5月16日(星期三)本市研討會暨學生探究學習成果發表會上頒發獎
狀、獎牌,並請獲獎教師於發表會當天進行指導經驗分享。
附則
本獎勵計畫所稱獎勵對象,係指教師必須確實指導學生研製作品參展,如僅因擔任行政職務或其他原因而掛名指導,經查證屬實者,不在獎勵之列,並追回已發之獎狀、獎牌。
得獎教師需於本市研討會暨學生探究學習成果發表會中發表指導學生參展心得,使經驗能夠傳承。
(三)同一獎項不得重覆申請。
臺 【附件5】
申請人姓名 | 性別 □男 □女 | 照片黏貼處 (請黏貼二吋正面 脫帽半身照片一 張) | |||||||
服務狀況 | □ 在職教師 □ 退休教師 | (原)服務學校 | |||||||
聯絡地址 | |||||||||
聯絡電話 | (H) (O) | 身分證 統一編號 | |||||||
申請獎勵條件 (請勾選) |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 3屆。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 5屆。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 10屆。 □指導學生參加本競賽並獲佳作以上獎勵累計滿 15屆。 | ||||||||
申 請 基 本 資 料 | 指導年度 | 指導作品得獎名次 | 佐 證 資 料 | 備 註 | |||||
年度 | 佐證資料請檢附獎狀影本、敘獎令影本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佐證資料需加蓋原學校「本件核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 | ||||||||
年度 | |||||||||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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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申請人簽名: 學校單位主管: 校長: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註:1.表格不足可自行影印使用。 2.佐證資料請依填寫順序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