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區超額比序積分表:志願序與多元發展計分方式

pdf
117.52 KB
1 頁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項目 上限 積分換算
志願序 30
‧第1志願學校群 30 分(可選填 10 所學校 )
‧第2志願學校群 29 分(可選填 10 所學校 )
‧第3志願學校群 28 分(可選填 10 所學校 )
多元發展
(上限40)
均衡學習 10
本項基本條件為國中健體、藝文或綜合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
符合基本條件單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計 3分。
符合基本條件 2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計 6分。
符合基本條件 3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達 60 分以上者,計 10 分。
獎勵記錄 10 功過相抵後,大功每支 5分、小功每支 2分、嘉獎每支 0.3 104 學年入學者 (目前一年級 ),修
訂為大功每支 4.5 分,小功每支 1.5 分,嘉獎每支 0.5 分。
體適能 20 單項(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柔軟度:坐姿體前彎 (公分 )、瞬發力:立定跳遠 (
)、心肺耐力:800( )/1600( )公尺 跑走 ())中等以上每學年 3分。
服務學習 10 以學年為單位,每 3小時計 1分,每學年上限 4分,未滿 3小時部份不予採計。
幹部任期 10 班級、社團社長或全校性幹部任滿 1學期計 2分。
競賽表現 20
國際性競賽前八名者或全國性競賽前三名者(9 分)
全國性競賽第四名至第八名者或區域性
(縣市性)競賽前三名者(6 分)
區域性(縣市性)競賽第四名至第八名者(3 分)
檢定證照 20 由各校經招生委員會決定採計項目及計分方式 (全民英檢初級初試 10 分、初級複試 20 )
國中教育會考
總積分(30)
總標示(35)
單科 6
五科 30
‧精(6 ) (A++A+A) (7 點、6 點、5 )
‧基(4 ) (B++B+B) (4 點、3 點、2 )
待加強 (2 ) (C) (1 )
總積分 100
說明
獎勵部分不得重複計算,因擔任幹部所記的嘉獎,只能擇一登錄為獎勵紀錄或幹部任期;同樣,因競賽所記
的獎勵,也只能擇一登錄成獎勵紀錄或競賽表現。
請試算自己目前的多元發展項目積分 (40 ),已經獲得 40 分的,請努力衝刺會考成績,尚未拿到 40 分的,
也請努力拿到補滿 40 分。
目前僅是試算與試填階段,故同學上到親師生平台查詢目前自己的相關資料,僅算一、二年 級四個學期的項
目即可。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