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註:
一、已使用臺中市國中小雲端校務系統的學校,請採用線上匯送方式傳送畢業生資料,若升
學國中未使用本系統,請以電子檔方式傳送畢業生資料至升學國中。若國小未使用本系
統,請依照 Excel 附件格式彙整畢業生資料並送交學區國中。
二、請各國小務必於期限內繕造應屆畢業生名冊送至各學區國中,俾利國中發送新生入學通
知單。
三、113年4月22 日起即可至學生資源網填報已報到名冊;113年8月30 日起填報已就學名
冊。
四、本局於臺中市國民中小學雲端校務系統建置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轉接模組,
請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於每年度 4月30 日前完成應屆畢業生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
語文選習情形資料轉接工作,簡述如下:
(一)應屆畢業生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習情形填報:請每學年度六年級班級導
師於完成填報畢業班升學學校後至學務系統【教職員/導師作業/填報事項/填報畢業
班本土語選修意願】完成班級學生選修語別設定。
(二)應屆畢業生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習資料匯送:請各校具註冊組權限者每
學年度俟 6年級各班導師完成資料填報後至學務系統【教務處/註冊組/學生資料管理
/畢業生作業/畢業生本土語選修意願】確認各班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選習
填報資料後點選【匯出資料至升學國中】將選習資料匯送至各國民中學。
(三)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可於每年度 4月30 日後至學務系統【校務行政/
查詢與統計/國小畢業生本土語選修統計】下載相關資料,以預作當學年度七年級本
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課程開課及師資安排之準備(新住民語文課程國中部分
未納入課綱選修,惟建議學校仍可採社團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