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起指考與學測選擇題取消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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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與學科能力測驗選擇題計分新方式說明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經過文獻蒐集、專家座談、問卷調查、數值分析等研究過程,並與大
學招聯會教育部對話後99716日經該中心考試委員會第九屆第三次會議通過決定自
100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成績計算方式改為(1)單選題,答錯不倒扣;(2)多選
答對選項數多於答錯選項數得部分分數意即各單題最低分是0學科能力測驗(簡
稱學測)選擇題計分方式亦比照辦理。
早年大學招生競爭非常激烈,在志願分發上分分計較,爲避免考生投機猜題,故選擇題
採答錯倒扣計分方式近年大學錄取率已接近百分百高中或大學提出取消倒扣的聲浪不斷
該中心決定改變計分方式有如下五點理由:
1. 不論倒扣與否,會應用部分知識作答的考生得分期望值較高,但倒扣會嚇阻有些考生不敢
運用部分知識作答。顯示倒扣計分下,考生分數會受人格特質的影響。
2. 不倒扣可鼓勵考生運用部分知識作最佳判斷,準備考試時不放棄任何一科,應考時不放棄
任何一題。
3. 不倒扣可提高考生得分,促進學生在學學習意願。
4. 不倒扣對考生分數的名次排序大致不變,對大學校系分發影響不大。
5. 調查結果顯示高中與大學師生贊成不倒扣的比例較高。
100學年度學測與指考選擇題實施的計分方式說明如下:
() 單選題
每題有
n
個選項其中只有一個是最適當的答案各題答對者得該題的分數該題未作答
或答錯者,以零分計算。
() 多選題
每題有
n
個選項其中至少有一個是正確的答案各題之選項獨立判定所有選項均答對
得該題的分數若答錯
k
個選項可得
- 2
n k
n
題分例如答錯一個選項者得該題
- 2
n
n
題分;答錯兩個選項者,得該題
- 4
n
n
題分,以此類推;所有選項均未作答或答錯多於
2
n
個選項者,該題以零分計算。
100
學年度指考選擇題計分方式與
99
學年度之比較,例舉如下表。
100
學年度與
99
學年度指考計分比較例舉
單選題 (5選項,每2) 多選題 (4選項,每4)
多選題 (5選項,每5)
答題表現
100學年度 99學年度
答題表現 100學年度 99學年度 100學年度 99學年度
答對
答錯
未作答
2 2
0
0.5
0 0
答對5選項
答對4選項
答對3選項
答對2選項
答對1選項
全部答錯
未作答
4 4
2 2
0 0
0
2
0
4
0 0
5 5
3 3
1 1
0
1
0
3
0
5
0 0
資料來源: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9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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